“申法官,我现在确实没有钱,我再想想办法凑点钱,你不要拘留我行不行?”10月30日,祁阳市法院执行局申露执行团队办理一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因被执行人唐某某拒不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在公安机关采集完信息正准备拘留唐某某时,唐某某提出以上请求。
“目前,我院正在开展集中执行攻坚行动,每一个案件都要执行,考虑到你的实际情况,那就再给你1天时间,你想想办法找钱。”申法官答复道。
约定的时间到了,唐某某不见踪影,电话也打不通,申露团队立即向局长彭海平汇报,准备去唐某某家中将其拘传过来,彭海平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后,决定先带队去唐某某家中看看。
到了唐某某家中,发现空无一人,执行干警询问了附近的村民,一位热心村民告诉执行干警,唐某某可能在他承包的那片鱼塘里喂甲鱼。“他养了多少甲鱼你清楚吗?”“他养甲鱼时间也不是很长,但是那个池塘很大,估计有一百多只吧。”听到这个消息,彭局长心生一计,决定前去“会会”这些甲鱼。
到了热心村民所说的鱼塘,唐某某果然在喂养甲鱼,看到执行干警,唐某某脸色一惊,赶紧过来解释,“我在这里喂甲鱼耽误了时间,本来打算弄清后就去执行局的。”
“好了,你不要讲其他的了,你喂了这么多甲鱼,为什么不拿去卖了抵债?”彭局长反问道。
“哎,我也想卖了还钱啊,但现在行情不好,我这些甲鱼卖不掉。”
“你的意思是你愿意以甲鱼来抵债是不是?”
“是的。”
“行,我们一起来想办法,帮助你把可以卖的甲鱼卖了,卖的钱归申请执行人,你是否同意?”
“我同意!这样再好不过了!”
“好,请你后续积极配合我们法院工作。”
“好的。”
(欲知后事如何,请持续关注祁阳市法院“执行甲鱼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