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说2024年纳税信用评价有新变化,可以给我讲讲吗?
主要有三点变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4〕19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
我公司2019年度——2022年度均为A级,且三年内没有“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那么我公司2023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的起评分为多少?
由于三年内没有非经常性指标信息,起评分为90分,连续四个年度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2023年度起评分提高4分,故该公司2023年度起评分为94分。
您的赞和转发是我们最大的动力!
来源:新疆税务
责任编辑:任慧芝 李新爱
一审:吾兰·哈地肯
二审:田冬
终审:杨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