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是一种资源,废弃是害,利用是宝。焚烧秸秆百害而无一益,它造成土壤板结,有益微生物减少,破坏土壤结构,导致农作物产量下降,焚烧秸秆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导致雾霾天气天数增加。焚烧秸秆极易引发火灾,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焚烧秸秆时产生的大量烟雾致使能见度降低,进而影响人们出行,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希望您不要露天焚烧秸秆,自觉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都对秸秆禁烧作出了明确规定。违规焚烧秸秆可处500-2000元以下罚款,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造成他人人身、交通、火灾等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机关依法严惩。
为保证广大群众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不给大家身体健康带来危害,我们号召并向大家发出倡议:
一、承担责任,保卫蓝天。秸秆禁烧是全体公民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秋收后要及时将秸秆清运离田,不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不随意向沟渠内堆放秸秆。
二、从我做起,管好自家的田块。保证“自家农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争做秸秆禁烧的模范、秸秆还田的先锋、综合利用的标兵。
三、群众相互监督。凡发现私自焚烧秸秆者,应及时加以制止,或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四、借鉴先进适用技术。对秸秆、落叶等进行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等综合利用。
农牧民朋友们,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全面禁烧秸秆,综合利用资源,为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达茂贡献自己的力量!
秸秆禁烧举报热线:
12369或0472-8423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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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小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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