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微塾
律诗的格与律
格律诗中的“格”与“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其中“格”主要涉及诗的格调和意境,而“律”则是指诗的形式和音韵方面的规定。在唐朝时期,“格”被解释为“意”,即诗歌的意蕴和表达方式,它强调的是诗歌的内容和情感表达,而非仅仅是形式上的规定。这一点在《文镜秘府论》中有明确的阐述,其中提到“凡作诗之体,意是格,声是律。意高则格高,声辨则律清。” 这表明,格律诗的“格”部分,即格调、意境、风调等,是诗歌创作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它关系到诗歌的整体质量和艺术价值。
律诗起源于南朝齐永明时期,经过沈约等人的发展,至初唐时期由沈佺期、宋之问等人进一步发展定型,并在唐宋时期盛行。常见的类型有五言律诗和七言律诗。格律诗,具有字数划一、句式整齐的外在美和平仄相依、音韵铿锵的内在美如此高度完美的和谐统一。格律诗,如同书法一样,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文学艺术奇葩!它是世界诗坛的翘楚!是世界诗坛的瑰宝!下面,我们一起来揭开格律诗的这层神秘面纱。想学习格律诗,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格律诗。
“格”与“律”在律诗中的具体体现如下:
“格”:主要涉及诗歌的意境、格调和整体风格,强调的是诗歌的内容和情感表达。在创作律诗时,诗人需要通过精心构思和艺术加工,使诗歌具有高远的意境和清新的格调。
“律”:则是指诗歌的形式和结构,包括押韵、平仄、对仗等方面的规定。这些规定确保了律诗的音乐性和节奏感,使得诗歌在诵读时能够产生韵律美。
格律=格+律
格:就是格式,它包括:起、承、转、合、平仄、字数、对、粘、对仗和压韵,
律:包括音律、声律和韵律。
格与律合起来就是格律。
平仄:
没有平仄限制的诗不能称做近体诗或格律诗,平仄是近体诗最重要的格律因素。分辨一首诗是古风还是近体诗,最主要的标志就是该诗是否区分平仄。我们对平仄的要求可以不如古人那么严格,但不能完全丢弃。
绝句是格律诗的一种,也遵循着“诗有定句、句有定字、字有定声、声分平仄”的原则。
大致来说就是指“二字节、三规则、四个基本句型、四种基本格式、两句口诀、两种拗救方法、一个特定句式”
下面来逐一说明:
(1)二字节:
格律诗的平仄格式是遵循“马蹄韵”来划分的,比如: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每两字为一节,每一节的语气节奏点是第二字。也就是七言句中2、4、6字
(2)三规则:
相粘、相对、相替
相粘:是指奇数句(其中第一句是起句,除外)和上句的2、4、6字的平仄相同。
例如:平平仄仄仄平平,(第一句)
仄仄平平仄仄平。(第二句)
仄仄平平平仄仄,(第三句)
平平仄仄仄平平。(第四句)
大家来看,其中第二句和第三句的2、4、6字的平仄是相同的如果违反了,就是“失粘”
相对:
是指1、2句或3、4句的2、4、6节奏点上的平仄要相反,“平对仄”或“仄对平”
例如:平平仄仄平平仄,(第一句)
仄仄平平仄仄平。(第二句)
仄仄平平平仄仄,(第三句)
平平仄仄仄平平。(第四句)
大家来看,其中第一句和第二句的2、4、6字的平仄是相反的。第三句和第四句的2、4、6字的平仄也是相反的。如果违反了,就是“失对”。
相替:
是指单句中的2、4、6字的平仄要相间,“平仄平”或“仄平仄”
例如:仄仄平平仄仄平 2、4、6字的排列是“仄平仄”。平平仄仄平平仄 2、4、6字的排列是“平仄平”。如果违反了,就是“失替”。
(3)四个基本句型:我们以前讲过了,这里不再累述
(4)四种基本格式:之前也讲过了,不再累述
(5)两句口诀:“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
“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
这个说法是指我们在写一首诗的时候,如果按标准句式去写,绝句还可以做到。但写律诗或排律的时候,几乎做不到按标准句式去写。我们都知道句子中的语气节奏点上(2、4、6字)的平仄是不允许有变化的。那怎么办呢?所以就出现了在不是语气节奏点的位置上(1、3、5字)允许变通(可平可仄)的做法。这就是“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说法的由来。
这个说法有一定道理,对于初学者有一定的帮助。但并不全面,有时候,一三五一定要论,二四六也不一定分明。这就涉及到了拗救句和特定句式。(这里不讲,我会单独用一节课的时间去和大家详细介绍拗救句和特定句式)
那么什么是声律、韵律和音律呢?因为涉及到太多的知识,我只是简单和大家大概讲述一下:
声律:
这个很好理解,上面所述的平仄律就是声律中的一部分 声律指的就是平仄律
韵律:
是指诗中如何用韵,这个问题我们上节课已经讲到了(包括宽韵、窄韵、挤韵、撞韵、连韵、哑韵等等)
音律:
汉语中的音韵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包括字音、字韵种种
“两合水”
格律诗声韵不得“两合水”。
我们现在写格律诗,有人用旧韵,即《平水韵》;有人用新韵。《平水韵》和新韵又是交叉关系,如果用了两种韵声韵体系相同的韵和声调,那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如果用《平水韵》,不只是用韵要遵照《平水韵》,用字的声调也必须遵照《平水韵》;如果用新韵,声调也必须遵照《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的声调。作诗绝不可以出现“两合水”的情形,即在同一首诗中,用了《平水韵》的特有的韵,同时又用了新声调(主要是把《平水韵》中的入声字作平声字用);或用了《平水韵》的声调,又用新韵(与“平水韵”不同的部分)。但这后一种情形是很少的,但必须说明这两种情形是不可以的。
因此,律诗的创作不仅要求诗人具备高超的艺术表现力,能够创造出具有深刻意境和优美格调的诗歌,还要求诗人严格遵守押韵、平仄、对仗等格式规定,以确保诗歌的形式美和音乐性。这样的要求使得律诗成为了中国传统诗歌中的一种独特体裁,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和审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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