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旧换新,江西加力支持!

文摘   2024-09-09 22:23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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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印发
《江西省2024年加力支持
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按照“增规模、降门槛、
扩范围、减流程”的原则,
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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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以旧换新

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万元


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2024年4月24日)起申请补贴的消费者执行本补贴标准。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转让其本人名下个人乘用车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新车注册登记且旧车于本《方案》印发之日前登记在其名下的,给予不超过1.2万元的补贴。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每辆新车给予不超过500元的补贴


对购买2级、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的8类家电产品(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分别给予销售价格15%、20%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对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符合要求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每辆新车给予不超过500元的补贴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并换新

平均每辆车补贴8万元


支持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更新为低排放货车。报废并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8万元;无报废只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5万元;只提前报废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万元。


支持8年以上老旧城市公交车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以及8年以上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平均每辆车补贴6万元,老旧公交车报废更新以及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应在限定期间进行。


支持老旧农机报废补贴和报废并购置同种类机具更新补贴兑付。在原有老旧农机类型基础上,新增旋耕机(单轴分档、履带式自走分档)、微耕机、植保无人机、抛秧机、烘干机、茶叶揉捻机等6个农机种类纳入补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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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南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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