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哈尔滨启动预警!全域及以下区域,分别禁止…

政务   2025-01-18 19:16   黑龙江  


根据预测,预计1月19日至25日哈市扩散条件较差,将发生中度及以上污染。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根据《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规定,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决定于1月18日13时30分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

预警期间,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全域禁止焚烧垃圾、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冥纸冥币。禁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四环路(不含)以内区域及平房、呼兰、阿城、双城和各县(市)建成区内禁止重型、中型汽柴油货车、拖拉机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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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新街派 生活报

审核 | 于佳 责编 | 武智勇

执行编辑 | 孙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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