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团员青年、青联委员、少先队员:
文明,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是城市发展的灵魂。《平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11月1日起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新阶段。作为新时代青年,带头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走在前、做表率,是助力城市文明程度整体提升的重要力量。在此,共青团平凉市委、市青年联合会、市少工委向全市广大青少年发出如下倡议:
一、深入领会,争做学习《条例》的先行者。《条例》是市民群众日常生活中行为文明的基本规范,广大青少年要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准确把握《条例》所明确的各类文明行为规范和不文明行为禁止要求,切实增强对《条例》的认知认同,真正用《条例》指导行为习惯,摒弃陈规陋习,维护公序良俗,做到言谈举止文明有礼、行为得体。
二、弘扬新风,争当宣传《条例》的传播者。《条例》是维护城市文明的“家规家训”,全市各级团(队)组织要采取“宣讲+”的形式,组织各级“青年讲师团”“红领巾巡讲团”及各级道德模范、“平凉好人”等先进典型,走进企业、农村、校园、青年夜校、快递小哥之家等场所阵地开展文明行为礼仪“微宣讲”;广大青少年要自觉树立“主人翁”意识,向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文明行为的具体要求,并通过短视频、微信朋友圈等传播方式,用“小手”拉起“大手”,让《条例》市民群众当中口口相传。
三、遵德守礼,争做贯彻《条例》的践行者。文明是一个城市最好的标签和底色,广大青少年要积极行动起来,坚决做到保护生态环境,不投喂、诱捕、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在禁止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扔废弃物,不损坏公共环境卫生设施;主动遵守交通法规,礼让行人,不闯红灯,不随意横穿马路,骑行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不违规摆摊设点、占道经营,不在公共场所酗酒滋事,不高空抛物;带头践行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上网等行为规范,说文明话,办文明事,争做文明有礼平凉人。
四、身体力行,争当落实《条例》的志愿者。广大青少年要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聚焦文明礼仪宣传、关爱“一老一小”、节粮爱粮、环境保护、重大赛事活动保障等重点领域,踊跃参与“垃圾不落地·城市更美丽”“河小青”巡河护河、“同植青年林”“暖冬行动”“垃圾分类百日行”等“青”字号志愿服务项目,用青年人的活力和热情,用一抹“青年志愿红”为文明城市增添更加绚丽的色彩。
让城市更文明,让生活更幸福,是我们共同的心愿。广大青少年,让我们携起手来,一起践行文明条例,共同呵护美好家园,努力营造“文明风尚无处不在”的浓厚社会氛围,为我市推动《条例》实施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贡献青春力量。
共青团平凉市委
平凉市青年联合会
平凉市少工委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来源:平凉青年说
编辑:袁心语
审核:李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