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丨关于新增区间测速电子监控设备的通告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需要,交警部门决定自2025年1月15日起,在下述地点新增4处区间测速电子设备,具体位置及相关内容如下:
一、区间测速设备:
1、监控位置:S217阜锦线锦州段140公里600米至S217阜锦线锦州段146公里200米北向南;
2、监控位置:S217阜锦线锦州段150公里60米(原渤海大道102线路口)至S217阜锦线锦州段161公里470米北向南;
3、监控位置:S217阜锦线锦州段161公里270米至S217阜锦线锦州段150公里50米(原渤海大道102线路口)南向北;
4、监控位置:S217阜锦线锦州段146公里250米至S217阜锦线锦州段139公里600米(渤海大道御澜山)南向北。
限速值:
客车、皮卡车80公里/小时;
货车、摩托车60公里/小时。
上述设备将对机动车超速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逆向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
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