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对法治建设的要求。县委书记管志民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决定》专章部署“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一体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大意义,以高水平法治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改革与法治的辩证关系,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实保障。要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秩序,规范涉企行为,优化政务服务,让各类经营主体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创业。要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水平,真正做到群众的事有人管、有人办。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记 者:王 宁
编 辑:王依琳
一 审:梁冀洲
二 审:崔 城
三 审:石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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