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览 | 研究生毕业要求全知道

教育   2024-12-04 12:21   陕西  

亲爱的研究生们,毕业是学术征途上的重要里程碑,也是迈向新征程的起点。在长安大学这片学术的沃土里,怎样才能顺利跨越毕业的门槛,开启人生新的精彩篇章呢?快来一起了解一下研究生毕业要求吧!

01

学术成果要求


(一)博士研究生学术成果要求

第一条 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学术成果必须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学术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为长安大学,发明专利的第一专利权人为长安大学,科研获奖的署名单位为长安大学。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时,若研究生非第一作者,导师则必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第二条 博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需至少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一次,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发表《长安大学学术期刊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内英文期刊检索论文2篇(其中C区及以上论文不少于1篇),或英文A区期刊检索论文1篇。

(二)发表“目录”内英文期刊检索论文1篇(C区及以上)且中文A区期刊论文1篇,或英文B区期刊1篇和中文B区期刊2篇。

(三) 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不限排名次序)且同时发表“目录”内英文期刊检索论文1篇(或中文A区期刊论文1篇、或中文B区期刊论文2篇)。

(四)获省部级科技或社科成果一等奖或社会力量奖特等奖前5名(含第5名)、省部级科技或社科成果二等奖或社会力量奖一等奖前3名(含第3名),同时发表“目录”内英文期刊检索论文1篇和中文B区期刊论文1篇。

(五)获批2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排名前2名)且至少有一项进行转化应用,成果转化金额在3万元以上并要求为该发明专利的首次申请人。同时,应发表“目录”内英文期刊检索论文1篇和中文B区期刊论文1篇。

上述条件中,目录内的英文期刊检索论文至少1篇为第一作者,其余论文如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可纳入统计范围,但只计1篇。检索论文必须是研究论文或综述论文,简讯类文章不纳入统计。

(二)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要求

第三条 学术型硕士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一)发表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目录”内英文期刊检索论文1篇或中文B区及以上期刊论文1篇(研究生署名前4)。

(二)发表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目录”内C区、D区期刊论文1篇(硕士研究生排序为第一位、或硕士研究生排序为第二位但第一位为其指导教师)。

(三)获得科技成果奖或社科成果奖(个人应有获奖证书)。

(四)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排名前 2 名),同时要求为该发明专利的首次申请人。

第四条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一)满足以上第三条任何一项成果要求的

(二)在本领域重要学术会议上作分组报告及以上级别报告1次

(三)参与我院教师与工程实践单位联合申报的1项厅局级及以上课题并立项(申请材料中研究生署名前5),或者参与我院教师主持完成的横向项目1项(结题材料中研究生署名前7)。

(四)参与指导教师进行了课题研究或技术服务的大型地标性工程项目1项(课题立项资料或技术服务合同中应体现我院教师参与情况),或提供参与相关工程项目的证明材料。

第五条 对入学后第四年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应至少以第一作者在“目录”内英文B区及以上和中文A区合计发表检索论文3篇;申请提前答辩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应至少以第一作者在“目录”内中文B区及以上期刊或以第一作者在“目录”内英文期刊发表检索论文1篇;申请提前答辩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获得科技成果奖或社科成果奖(个人应有获奖证书)或者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排名前2名),同时要求为该发明专利的首次申请人。

第六条 中文期刊对发表在增刊、专刊(副刊)上的文章,不计为相应的论文成果。对于网络出版的论文可认定为正式发表。

第七条 对以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第一、硕士研究生排名第二发表在建筑科学领域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中T1期刊的论文,可与“目录”中B刊等同,但以上T1期刊论文只计1篇。

第八条 不满足以上博士学位申请条件,但取得同行公认的高水平研究成果,经个人申请,学院组织同行专家评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报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可直接申请学位论文送审,若5份专家评审结论均为优秀,可申请博士学位,否则延期一年后重新申请学位;不满足以上硕士学位学术成果条件,但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或者获得国家级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名次(个人应有获奖证书)的,经个人申请,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直接申请学位论文送审,若2份专家评审结论均为85分及以上,可申请硕士学位,否则延期半年后重新申请学位。 


02

学术学分认定要求


(一)研究生学术学分认定要求

研究生应根据自身培养计划,合理规划,认真完成学术讲座的参与。不同阶段研究生的学术学分要求如下表:

其中,校级学术讲座指的是由研究生工作部主办的“虹”学讲堂。“虹”学讲堂有讲座人数限制,需要线上进行抢票,研究生可以根据学校信息门户查看通知,及时报名并参加,完成打卡签到手续,即可认定为参加一次校级讲座。

院级学术讲座指的是各学院主办的各类讲座活动,由各学院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认定方式。

硕士研究生在培养年限内,参与实践活动次数(校级与院级实践活动总次数)学硕应不少于10次,专硕应不少于6次,其中校级实践活动应不少于总数的一半,对应活动次数见表。

(二)博士研究生学术学分认定细则

1.博士研究生讲座参与方式

为鼓励学术交流,提高学术活动参与的多样性和灵活性,博士研究生的校级学术讲座参与方式有三种:

(1)参与“虹”学讲堂。博士研究生可通过信息门户查看通知,报名参与“虹”学讲堂。

(2)主讲“翱翔天语”博士论坛。“翱翔天语”博士论坛是为我校在籍博士生设立的讲座平台。

(3)参与国内外学术会议。博士研究生因科研学习需要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会议时,进行学术汇报或现场聆听均可视作参与校级学术讲座。

此外,博士研究生院级学术讲座的参与方式以各学院根据自身情况安排为准。

2.博士研究生讲座计分规则

博士研究生校级学术讲座参与次数为不少于8次,为保证博士研究生参与活动的均衡性,现对各项校级讲座的参与次数及计分规则进行规定:

(1)“虹”学讲堂参与次数要求。听取1次“虹”学讲堂记为参加1次校级讲座,博士研究生必须参与至少2次“虹”学讲堂

(2)“翱翔天语”博士论坛参与次数要求。博士生研究生必须申请并主讲“翱翔天语”博士论坛至少1次,每主讲一次博士论坛可认定为2次校级学术讲座。

(3)国内外学术会议参与次数要求。博士研究生每参加1次学术会议计为1次校级讲座次数,参加学术会议并进行汇报展示记为4次校级讲座次数,次数的统计以参加会议的证明材料(论文接收函、参会证、会议发言照片、会议手册/会议笔记等)为准。其中,博士研究生的国内外学术会议参与材料由各个学院辅导员在博士研究生毕业学年进行认定。

(4)博士研究生应至少参与2次“虹”学讲堂,至少主讲1次“翱翔天语”博士论坛,剩余不多于4次的校级讲座次数可通过参与“虹”学讲堂、“翱翔天语”博士论坛或国内外学术会议三种方式的任意一种或几种完成。

(三)硕士研究生学术学分认定细则

硕士研究生的校级参与讲座方式为“虹”学讲堂,听取1次“虹”学讲堂计为参加1次校级讲座,院级学术讲座的参与方式以各学院根据自身情况安排为准。


03

研究生学术讲座参与方法及查询手段


研究生工作部根据学校研究生在校人数来策划“虹”学讲堂、博士论坛等校级讲座的举办次数,并不定期进行毕业年级研究生讲座情况调研。根据毕业年级研究生的讲座参与程度,研究生工作部对毕业年级研究生增设讲座场次、增派讲座票数,尽最大可能地满足毕业年级研究生的校级讲座听取需求。

在校研究生可通过信息门户、“长大研途”公众号查询“虹”学讲堂、“翱翔天语”博士论坛等校级讲座举办通知和报名渠道,同时还可以查询到自己的讲座参与次数,帮助研究生合理安排讲座听取计划,具体查询方法见附件1。博士研究生主讲“翱翔天语”博士论坛可通过信息门户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发布的《关于申报本学期“虹”学讲堂、“经纶之辩”导师论坛和“翱翔天语”博士论坛的通知》进行报名。


请研究生们仔细阅读,合理规划,按时完成学术成果及学术学分的获得要求。

附件1:校级讲座抢票、查询流程.pdf 

建工研科协

来源:建工研科协宣传部

编辑:韩  娜

初审:王   玟

复审:吕   航

终审:马熠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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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现建工学院研究生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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