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20名。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物流职业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仅有的3所以物流命名的高等职业院校。2020年获得“全国文明校园”荣誉称号。2018年建校以来,学校秉持新时代建设“特色鲜明、省内一流、全国闻名”高等职业院校为目标,持续优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顶层设计,牵头成立了河南物流职业教育集团、河南财经职业教育集团,是河南省物流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我校共设三个校区,占地面积700余亩。学校教育教学、实验实训和学习生活条件日臻完善。现有专兼职教师700余人,建有实验实训室130余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50余个,学校图书馆纸质藏书77.7万余册,能够充分满足教学和实验实训的需要。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校领导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为副组长,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纪检监察室及相关学院(部)负责人任成员。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等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学风正派。
4.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毕业,获得相应学历学位(须有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月之后出生),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本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网址https://hrss.henan.gov.cn/)和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官网(网址https://www.hnwlxy.edu.cn/)发布,发布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7日。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9:00-11月8日17:00。报名网址http://zhaopin.jyt.henan.gov.cn/default.aspx?sid=109,点击“河南物流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录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录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网上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查。网上初审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9:00-11月11日17:00。通过网上初审者须本人按照规定时间到学校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和所需携带材料将通过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官网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通过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校官网。
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进行相应处理。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试讲、答辩),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学校将在学校官网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
(2)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变动情况将在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3)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应聘人员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在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2.面试
(1)面试资格确认。根据笔试分数,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以3:1的比例确定该招聘岗位面试人选(最后1名分数并列时共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2)参加面试的人员需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区,未到场人员视为零分。
(3)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官网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4)对于应聘硕士岗位人员,面试当天若岗位只有1人到场,自动取消该岗位招聘。若岗位有2人以上(含2人)到场,面试照常进行,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出现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且超过规定人数比例时,则取面试分值高者为最终人选。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三)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通过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时,必须与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并上报)
(四)聘用及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3.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4.入职后需先担任3年辅导员或管理工作。
六、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七、其他说明
1.学校官网为本次招聘信息发布的主要途径,请及时关注,若因本人未及时阅读相关信息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须保证报名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完整,造成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取消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招聘相关事宜,因本人变更联系电话、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者,视为放弃。
4.需要办理调动手续的3个月内提供齐全调动材料,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入职资格。
咨询电话:
0373-2203027(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
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072(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3-2203020(学校纪检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