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一分醉
驾车万分险
饮酒后人往往无法正常控制车辆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骤增
一次侥幸可能让你后悔莫及
天水公安交警
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现将近日公安交警查处的酒醉驾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
案例一
违法时间:2025年1月14日23时许
违法地点:秦安县解放路进应乾路
车辆号牌:甘E7K865
酒精含量:50.2mg/100ml
案例二
违法时间:2025年1月14日23时许
违法地点:秦安县蔡林路进北坛街路段
车辆号牌:京BH9B95
酒精含量:38.2mg/100ml
案例三
违法时间:2025年1月15日0时许
违法地点:秦安县解放路进应乾路
车辆号牌:甘E77S91
酒精含量:44.7mg/100ml
案例四
违法时间:2025年1月15日02时许
违法地点:秦安县滨河路进成纪大道路段
车辆号牌:甘A9D373
酒精含量:122.2mg/100ml
案例五
违法时间:2025年1月15日00时许
违法地点:武山县北滨河路
车辆号牌:甘E48139
酒精含量:44mg/100ml
喝多少算酒驾呢?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