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国基建物资租赁承包领域科技水平,促进技术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应用,加快构建租赁承包企业核心竞争力,中国基建物资租赁承包协会依照《中国基建物资租赁承包协会科技进步奖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全国建筑物资租赁承包行业科技技术进步奖,该活动于2015年设立,每两年一届,表彰和鼓励为基建物资租赁承包行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企业与科技工作者。第六届全国建筑物资租赁承包行业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工作已启动,申报受理工作自2024年12月9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本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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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从事建筑物资租赁承包领域生产、设计、租赁、施工,及国外先进科技引进、推广、应用,并产生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科技成果均可参评。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的科技成果原则上需在相关主管部门正式立项,并经过评审,取得鉴定意见;自主立项并实施完成,取得创新性成果,对某领域技术水平提升有重要意义的,也可申报参评;
2.对基建物资租赁承包领域的技术进步具有较大影响的科技成果,总体技术水平达到我国基建物资租赁承包行业领先水平;
3.研究开发的技术成果(新技术、新工艺工法、新材料、新产品、专利、研究报告、技术标准和出版物等),具有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推广性,对转变行业传统发展模式和促进产业技术提升具有积极意义;
4.在推广应用已有的先进技术成果过程中,对某些关键技术、技术难点做出技术革新,从而使该项成果顺利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生态效益;
5.对于国外引进的先进技术或设备,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和发展,对提高国内产品技术水平具有促进作用。
6.科技成果若涉及知识产权纠纷和争议等,不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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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设置
全国建筑物资租赁承包行业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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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形式
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由协会颁发相应的奖励证书和奖牌。荣获一等奖的项目,协会将择优推荐参评省部级科技进步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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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1.《中国基建物资租赁承包协会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附件);
2.科技成果鉴定证书、验收、评估报告及专利证书;
3.已获经济效益证明(必须加盖财务章)
4.用户使用或社会效益证明(必须加盖公章)。
《申报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填报说明填写准备,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所有申报资料纸质原件寄送至协会秘书处,同时将电子版资料以压缩包形式发至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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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
协会秘书处对申报项目资料完整性进行初评,并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答辩评审。收到答辩通知的单位,须配合做好答辩工作。答辩方式、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最终获奖情况以协会文件公布为准。未获奖的不另行通知,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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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明杰 16601027121
李 浩 15091204275
张少芳 15801266166
邮 箱:cfr_org@sina.com
附件:中国基建物资租赁承包协会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
长按识别后下载在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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