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兴安区纪委监委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核心职责,谋划创新思路、构建提质载体,落实“4+4”工作举措,助推专项监督有战果、案件查办有震慑、以案促治有长效。
“贴近+跟进“做实各项监督。严格落实《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指导意见》,以信息互通、成果共享、会商研判、专业加持为载体,全面精准发现相关领域存在问题,不断提升监督工作的覆盖面和穿透性。结合承接和自选专项监督23项,瞄准群众反映强烈、矛盾问题突出的国有资产管理领域腐败问题、乡村振兴领域、医药管理领域腐败问题等专项监督集中力量进行攻坚。采取列席会议、调阅会议记录、项目立项手续、施工图纸等方式查看基础材料400余份,实地踏查点位70余处,开展监督谈话30余人,及时发现其中的廉政风险点和管理机制漏洞,制发提示单4期,开展“回头看”监督3次。
“领办+督办”压紧责任链条。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主动包保省市级交办件及重大案件19件。积极运用开案首课、案件剖析会、条线碰头会等举措,每周对分管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调度,并向领导小组汇报。做好外调组、内审组、综合组、保障组资料传递、内容共享相关工作,减少沟通成本,增强工作合力。同时,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带班制度,下沉包保片区,以案件查办为抓手,倒推本单位是否存在同类型、同漏洞问题,督促开展自查自纠,着力发现类似隐患问题,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处置。
联动+联合”提升办案质效。深化“室组地”联动办案理念,强化执行“片区联动”工作机制,统一调配委机关、派驻(出)机构、协作区及乡镇纪委人员17人次,将人员力量进一步向办案一线倾斜,共享信息数据,开展专题调研,共同进行督导,在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监督、乡镇(街道)卫生系统腐败问题等工作时,抽调农业农村、审计、卫健、发改等部门专业人员15人次,分领域检查相关资料,以专业视角发现专业问题。对案件中遇到专业领域疑难复杂问题,及时商请提前介入、做实“法法衔接”,提升办案质效,有效避免“外行人”检查“内行事”问题。
“警示+纠治”强化正风肃纪。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市管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4期并撰写心得体会。抽调纪法知识娴熟、语言表达能力强的7名纪检监察干部,组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团,深入机关、农村、社区、企业等领域,采用“纪法理论+案件再现”的形式,进行分批次、分领域集中宣讲15次,受众400余人。讲授纪律党课150次、开展“零距离”观摩庭审,受教育党员1000余名。以提升治理效能为落脚,与发案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多角度督促推动发案单位全面梳理权力运行、内控制度、工作程序等方面存在问题,有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实现从个案查办到系统整治的转变。已先后向职能部门发送4份纪检监察建议,推动完善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