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2]19 号、《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教厅办[2022]26 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双百行动”的通知》川教函[2018]88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2025届毕业生和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突发严重困难家庭、残疾、孤儿、特困救助及较长时间未就业等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2025届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为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强化统筹部署,各学院成立学院2025届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分别制定2025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
二、全覆盖分类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各学院对2025届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分类排查,摸清学生求职意向,针对未就业毕业生,建立“一人一策”帮扶台账,明确帮扶责任人,开展精准指导与帮扶。帮扶台账要求包含毕业生基本信息、求职意向、帮扶责任人、帮扶措施等信息。
三、做好重点群体就业“一对一”精准帮扶
请各学院认真梳理困难毕业生群体情况,重点对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突发严重困难家庭、残疾、孤儿、特困救助及较长时间未就业毕业生全覆盖,填写《四川师范大学2025届困难毕业生群体基本信息情况统计表》(附件1)。
根据要求,对附件1中所涉及困难毕业生群体,建立“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帮扶工作台账,优先提供指导服务、优先推荐就业岗位、优先开展培训和就业实习。对有就业意愿的困难毕业生群体,尽力为其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信息,并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确保其在离校前实现就业;对因个人原因暂不就业或没有就业意愿的困难毕业生群体,要做好思想工作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并做好相关登记记录;对有创业意愿的困难毕业生群体,要安排专人对其“一对一”辅导帮扶,积极落实相关创业优惠政策,切实在创业项目、场地、资金等方面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对离校时暂未就业的困难毕业生群体,要加强联系,继续跟踪,持续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在此基础上,各学院要如实填写《四川师范大学2025届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情况记录表》(附件2),对每一个困难毕业生的帮扶情况进行如实记录。
四、工作要求
1.学院签字盖章的2025届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2025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2025届毕业生就业帮扶台账三份纸质材料于2025年1月9日前交予招生就业处(狮子山校区桃李园1栋101或成龙校区学院办公楼105),同时将相应电子档发送到邮箱281702398@qq.com。
2.附件1、附件2纸质材料于2025年6月20日前交予招生就业处(狮子山校区桃李园1栋101或成龙校区学院办公楼105),同时将相应电子档发送到邮箱281702398@qq.com,备省教育厅核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招生就业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香梅 028-84483388
2.邮箱地址:28170239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