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吉隆县河长办关于十二个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情况进行公告

政务   2024-11-21 10:14   西藏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办于2024年10月12日邀请日喀则市生态环境局吉隆县分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交通运输局,吉隆镇、萨勒乡、宗嘎镇、差那乡、折巴乡、贡当乡人民政府,完成了西藏日喀则市吉隆县4.25灾后恢复重建防洪堤工程:差那乡差那村防洪堤工程、差那乡门龙村防洪堤工程、差那乡唐果村防洪堤工程(左岸)、差那乡唐果村防洪堤工程(右岸)、吉隆县贡当乡哈尔根河道治理工程、吉隆镇朗久村朗久沟防洪堤工程、吉隆镇玛嘎村防洪堤工程、吉隆镇新江村新江沟防洪堤工程、萨勒乡崩巴村崩巴沟防洪堤、宗嘎镇沃玛村吉隆藏布防洪堤工程、折巴乡达木村防洪堤工程、宗嘎镇扎龙村防洪堤工程等十二个工程的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现将工程划界成果(包括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十二个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书(请扫码)



吉隆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2024年11月21日

吉隆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编辑:其美

初审:温蜀锋

复审:邓诗霞

终审:齐志强

投稿邮箱:jilongxian@wxrk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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