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庆系列活动期间
特定时段对“低慢小”航空器
进行临时管控的通告
为加强国庆系列活动举办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管控,切实维护活动现场空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麒麟区人民政府决定于国庆系列活动期间特定时段对“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时速小于200公里、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12类。
二、管控时段及区域
(一)2024年9月30日17:00——23:00,曲靖市珠江源广场及周边空域。北至南宁西路福万家购物中心,南至文昌街市委市政府,西至书院路—寥廓南路—汇泰新天地,东至麒麟南路珠江源广场。如下图所示:
(二)2024年10月1日07:00——12:00,南城门广场及周边空域。北至文昌街中天嘉园,南至麒麟南路同悦花园酒店,东至紫云南路金牛客运站,西至寥廓南路麒麟区第五中学。如下图所示:
三、管控措施
(一) 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段内,禁止一切未经批准的“低慢小”航空器升空。
(二)公安机关负责对上述区域升空的“低慢小”航空器进行管控,一经发现未经批准的“低慢小”航空器升空,将依法采取措施。
(三)管控时间内,对于违规飞行“低慢小”航空器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对于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严格遵守临时管控规定,杜绝违法违规飞行。群众发现在管控区域及时段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特此通告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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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麒麟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