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 从我做起】这里有一份文明交通倡议书,请查收!

文摘   2024-11-04 18:04   广西  


文明交通倡议书

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党员干部职工:

文明交通是城市的形象名片,是城市的文明标志,也是个人文明素质的体现。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作为道路交通参与者,应自觉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当好文明交通的践行者、传播者和推动者,以自己实际行动模范带动身边人提升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弘扬文明出行、人车守规的良好社会风尚。为此,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特向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发出文明交通倡议:

  一、遵规守法,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自觉学习和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交警和交通信号的指挥;坚决杜绝酒后驾驶、超速行驶、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驾乘汽车时系好安全带,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戴好安全头盔;车辆行经斑马线时主动减速,遇行人主动停车礼让;按道行驶、按线通行,不闯红灯;按规定停车,不挤占非机动车道、盲道、消防通道。过马路要走斑马线,不随意横穿马路、不翻越隔离护栏或绿化带,不在道路上嬉戏打闹、低头看手机。

  二、率先垂范,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要带头礼让守序,让出一分文明、让出一分安全,让出一分和谐。争做革除交通陋习的示范者、争当文明交通的排头兵,积极倡导,发挥模范作用,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积极参与,做文明交通的传播者。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宣传交通安全。主动向同事、群众、亲朋好友进行文明交通理念、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的宣传教育,主动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争当文明交通的宣传员。

       文明之行,始于足下。我们倡议,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到文明交通模范带头的重要意义,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做好表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决抵制交通陋习,积极带动和影响身边人,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共同创造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让我们的城市更美丽、人民生活更美好!


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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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梧州交警

编辑:吴妙蓉

总编:梁宇 
审核:张娜


梧州机关党建
梧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以“西江党旗红·机关争上游”党建品牌为抓手,推动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在坚决落实“两个维护”、争当“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上立潮头、争上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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