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高温干旱,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和改善空气质量,宁都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决定于2025年1月8日起至1月25日择机在全县范围内,采用增雨火箭弹和碘化银地面发生器协同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作业期间,请作业区域内乡镇政府积极配合做好组织协调和安全保卫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警戒区,对降雨天气敏感行业要做好相关防范工作。如发现人工增雨作业使用的催化器具残留物,请勿擅自处理和拆卸,应第一时间与县人影中心(梅江镇博生西路31号县气象局内)联系,并维护好现场,由县人影中心统一收集处理。
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电话0797-6832423;手机:13870005389。
特此公告!
宁都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2025年1月7日
来源:宁都气象
编辑:谢芸
编审:雷旭华
审核:李能玲 曾嵘峰
监制:温新民 廖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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