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强基 · 以案释法 | 借款的最高利率可以超过4倍LPR限制吗?

健康   2024-11-07 08:55   云南  

引言: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修订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规定了“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那么,是不是所有的借款利率上限都是LPR的4倍呢?

基本案情
2021年3月,马某与海南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订了《贷款合同》,贷款6000元,年利率为10%,借款期限为12期。同时,合同中还约定如果马某未按约定足额还款,应按照当期应还本息数额×0.1%×逾期天数计收逾期还款违约金。但从2021年9月起,马某逾期未还款,该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遂向安宁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马某偿还剩余本金3572.37元,以及按照约定的计算方式收取利息、逾期还款违约金。


















判决结果
经法院审理判决,由马某向海南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归还借款本金3572.37元及以借款本金3572.37元为基数,自2021年9月3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和还款违约金。















法官说法


马某与贷款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方式为“当期应还本息数额×0.1%×逾期天数”,计算可得其逾期年利率为3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其因从事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因此,本案不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双方约定利率不超过以合同成立时1年期LPR的4倍为限”的规定。

但是,这并不代表金融机构借贷利率就没有限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之规定:“金融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以贷款人同时主张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过高,显著背离实际损失为由,请求对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予以调减的,应予支持,以有效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本案中,根据合同计算其逾期年利率36%显著高于24%,故法院对其予以酌减。


温馨提示


金融借贷公司由于借贷门槛低、审批快和手续简便,通常成为急需资金或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的人的首选。因此,尽管合同中约定了高利率和违约金,但大家都以为借款利率的上限即为4倍LPR,超过即是无效的。

在此法官提醒,借贷融资要谨慎,应当了解清楚借贷利率和违约金,避免产生高额的违约金。

   

     转自| 安宁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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