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关于退役军人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调整一直是广大优抚对象密切关注的话题。按照以往的惯例,事务部通常在每年的8月到9月期间发布统一的提标通知。
就在近日,浙江省传来了令人振奋的消息,正式启动了抚恤补助标准的调整程序。
一、意见征集
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公告指出,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10日。退役军人们若有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反馈至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这不仅是一次倾听民意的机会,也是退役军人表达自身需求的重要途径。
二、提标对象及标准
此次提标对象包括三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无固定收入的残疾军人以及两参退役军人等。
值得注意的是,自费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领取养老金的优抚对象,其抚恤和补助标准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以三属和两参退役军人为例,烈属每年增加2366元,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增加1666元,病故军人遗属增加1228元。
两参退役军人每年则可以额外领取504元的生活补助。这些调整切实提高了退役军人的生活保障,也体现了政府对退役军人贡献的肯定与关怀。
三、执行时间
虽然征求意见稿发布于11月底,正式通知可能要到12月中旬才会下发,但新标准执行时间定为2024年8月1日。
这意味着,待新标准发布并落实后,退役军人们有望领取到4到5个月的补助差额。
这不仅是对他们过去贡献的认可,更是对他们未来生活的保障。
总的来说,此次浙江省的提标计划无疑为退役军人带来了福音,让我们期待更多地区能够效仿这一做法。
作为退役军人的一份子,我们要积极参与意见征集,争取更好的政策支持。同时,也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政策细节,确保抚恤补助真正惠及每一位退役军人。☞点击此处,加战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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