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杨妞花收到了代理律师签收的余华英死刑的终审裁定书。
贵州高院驳回了余华英“从轻处罚”的请求,认定余华英“系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据裁定书描述,余华英为获取非法利益,于1993年至2003年期间分别伙同龚显良、王加文在贵州省贵阳市、遵义市、都匀市、安顺市,重庆市大足区,云南省大理市、丽江市流窜作案,拐卖17名儿童,并将16名儿童以3000元至12500元不等的价格,通过王国付、杨希兰等人介绍卖到河北省邯郸市,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吴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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