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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怀孕后,可通过“贵州医保APP”或选择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生育身份标识。完成系统标识后,参保人员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即可按相关待遇标准直接结算。 未进行标识的,可在分娩后12个月内,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提交材料申请报销。
下面一起看看
在贵州线上如何办理
参保人登录贵州医保APP,点击“更多服务”模块
下拉找到“医保业务办理”,点击“门诊产前检查备案/查询”
填写相关信息点击“提交”,完成登记
正常申领生育津贴
从2023年10月1日起,贵州明确要求各级医保部门核定生育津贴时,不得查看和收取参保人员生育服务证、结婚证,不得以未婚生育为由拒绝核发生育津贴。意味着参保人申领生育津贴与个人婚姻情况、生育情况全面脱钩。参保女职工只要按规定缴纳保费,就能正常申领生育津贴。
责 编|杨 莉
编 审|吴 芳
监 制|孟性荣
总监制|朱光伦
来 源|国家医保局、贵州医保
投稿邮箱:bjtvysb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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