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福建省连续查处数起以黄金珠宝销售为名义实施非法集资的案件,此类黄金珠宝销售公司以销售返利、售后返租、现货托管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相关行为损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严重的还会危及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此类黄金珠宝公司的经营模式如下:
在此,中共福建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提醒广大群众:
黄金资产管理产品仅限于金融机构发起设立,且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黄金销售门店等企业不能开展此类业务。广大消费者要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保持理性和冷静,不贪图小利、不轻信高回报的诱惑。在进行任何黄金珠宝投资之前,充分了解投资产品的性质、风险、收益来源等关键信息,通过正规渠道咨询专业人士,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对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线索,积极向各地处非办或公安机关举报,举报一经核实将予以奖励。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举报电话:
0597-3333128或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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