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日--11月30日,经八师石河子市生态环境局对辖区机动车尾气排放进行遥感监测,发现以下车辆尾气排放不合格(详见附件),现予以通告,请各位车主及时检修车辆、定期审验,经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复检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
八师石河子交警将联合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发现尾气检测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的,一律依法处罚。
八师石河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4年12月6日
附件:
素材|朱亚丽
编辑丨宋丹阳
审核丨王 燕
签发丨汤建强
2024年11月1日--11月30日,经八师石河子市生态环境局对辖区机动车尾气排放进行遥感监测,发现以下车辆尾气排放不合格(详见附件),现予以通告,请各位车主及时检修车辆、定期审验,经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复检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
八师石河子交警将联合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发现尾气检测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的,一律依法处罚。
八师石河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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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朱亚丽
编辑丨宋丹阳
审核丨王 燕
签发丨汤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