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长春新区小学招生入学审核验证登记表(本市户籍)》(入读小学填写)
★《 2024年长春新区中学招生入学审核验证登记表(本市户籍)》(入读中学填写)
★1.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照片页即可)
若父母离异,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协议中需含有房产及子女抚养权归属信息;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明丢失的家长可以提供情况说明)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户主页、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少年页),若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双方均需要提供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法定监护人页;
由于以下“三种”特殊情况,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一方户籍信息一致的,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视同符合“两个一致”。
一是军人,需提供现役军人证明(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是农村户籍,提供户口本,如户口本上是家庭户口、居民户口等不能辨识农村户籍的,需提供村委会介绍信或证明(附件1)。
三是长春市城区外工作,因工作需要特殊情况暂时不能迁移户口,提供户籍地工作单位证明(附件2);
(一)已备案已下产权提供:
1.房屋权利人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结果证明(需带有效二维码)
2.个人存量房信息查询结果证明(需带有效二维码)
查询方式一:打开微信“吉事办”小程序,通过“专项服务”中的“不动产”进行“个人住房查询”、“存量房查询”,点击右上角保存PDF件打印。
查询方式二:关注“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微信公众号,通过“服务”中的“网上查档”,选择进行“个人住房查询”、“存量房查询”,注册账号查询、打印,两种查询方式均提供了“查档验证”服务,家长可以自行扫描二维码查看有效性。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已备案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若家长提供了带二维码核验的个人住房和存量房查询结果,房产证和购房合同复印件可不再提供。
(二)未备案未下产权提供:
购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三)使用祖父母房产入学提供:
除提供以上房产资料外,还需要同时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无房证明(打开微信“吉事办”小程序,通过“专项服务”中的“不动产”进行“个人住房查询”、“存量房查询”,点击右上角保存PDF件打印)。
1.现场审查如需委托他人待办需填写《代办委托书》(附件3)。
2.幼升小超龄儿童需要填写《首次入学注册学籍承诺书》(附件4,幼升小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视为超龄)。
以上审核要件中,带★号的为必备要件,其余视自身情况准备。
准备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父亲页,母亲页,子女页;用老人房产上学,需老人页)。
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果适龄儿童少年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房产办理入学,需要提供父母双方在长春市无房产证明(方法一:关注“长春市房产档案馆”微信公众号,进行注册,点击“网上查档”查询,截图打印即可;方法二:直接扫下方二维码关注,注册查询)。
3.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夫妻双方结婚证及复印件(如离婚必须有离婚协议原件和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父母双方或一方为现役军人,需提供军官证和现役军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父母有一方为农业户口,需出具农业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户口簿上无法证明是农业户口(即农业户口本上没有“农、农业户口、粮农、菜农"等字样),需提供土地确权证及村委会出具的农业户口证明(村委会加盖公章)。
7.父母一方为城镇户口但不与孩子在同一户口,在外地工作,则需出具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在外工作者的工作证明,社保证明,近一个月工资证明,都需加盖公章。
审核所需材料:
1.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父亲页,母亲页,子女页,用老人房产上学,需老人页)。
2. 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只需要第二页及第21页。用老人房产上学,需出具夫妻双方无房产证明。无房产证明可去长春市房产局开具或吉事办不动产查询无房产信息)
3. 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夫妻双方结婚证及复印件(如离婚必须有离婚协议原件和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孩子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幼升小需准备,小升初无需准备)
6. 实际居住证明材料(长春市房产局开具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原件或吉事办不动产查询房产信息,日期需在审核日期三日内有效)。
7.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现役军人,需提供军官证和现役军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父母一方为农村户籍,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还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没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需开具农村介绍信并说明情况,需要加盖村委会公章及上级单位政府公章。)
9.父母一方为城镇户口在外工作,需出具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在外工作者的工作证明,社保证明,近一个月工资证明,都需加盖公章。
登记表
★《 2024年长春新区小学招生入学审核验证登记表(本市户籍)》(入读小学填写)(附件1)
★《 2024年长春新区中学招生入学审核验证登记表(本市户籍)》(入读中学填写)(附件2)
身份证件
★1.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照片页即可)
若父母离异,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协议中需含有房产及子女抚养权归属信息;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明丢失的家长可以提供情况说明)
户籍证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户主页、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少年页),若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双方均需要提供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法定监护人页;
由于以下“三种”特殊情况,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一方户籍信息一致的,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视同符合“两个一致”。
一是军人,需提供现役军人证明(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是长春市城区外工作,因工作需要特殊情况暂时不能迁移户口,提供户籍地工作单位证明(附件3)。
三是农村户籍,提供户口本,如户口本上是家庭户口、居民户口等不能辨识农村户籍的,需提供村委会介绍信或证明(附件4);
房产证件
★(一)已备案已下产权提供:
1.房屋权利人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结果证明(需带有效二维码)
2.个人存量房信息查询结果证明(需带有效二维码)
查询方式一:打开微信“吉事办”小程序,通过“服务”→“应用服务”→“不动产”进行“个人住房查询”、“存量房查询”,保存PDF件并打印。
查询方式二:关注“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微信公众号,通过“服务”中的“网上查档”,选择进行“个人住房查询”、“存量房查询”,注册账号查询、打印,两种查询方式均提供了“查档验证”服务,家长可以自行扫描二维码查看有效性。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已备案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若家长提供了带二维码核验的个人住房和存量房查询结果,房产证和购房合同复印件可不再提供。
(二)未备案未下产权提供:
购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三)使用祖父母房产入学提供:
除提供以上房产资料外,还需要同时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无房证明(打开微信“吉事办”小程序,通过“服务”→“应用服务”→“不动产”进行“个人住房查询”、“存量房查询”,保存PDF件并打印)。
5
按以下顺序准备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装订材料顺序如下:
1.学区核查登记表(纸质)
2.产权证所有页
3.户口本所有页
4.购房发票
5.父母结婚证
6.父母身份证
7.出生证明(入小学需提供,入中学无需提供此项)
8.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结果(需带有效二维码)+存量房查询结果(需带有效二维码)
注:(1)如果父母为现役军人,需提供现役军人证明(军官证或士官证);
(2)如果父母在长春市城区外工作,且工作地点与户籍地址一致,需提供相关证明(户口本、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社保缴费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3)如果父母是农村户籍,需提供农村户籍佐证材料(农村户口本、村委会或乡镇街道开具的证明等)
(4)如果父母离异,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协议中需含有房产及抚养权归属信息。
审核要件:
1. 审核登记表(纸质版)
2.户籍证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户主页、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少年页)
若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双方均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户主页)
3.身份证件
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离异只需提供孩子监护人身份证即可)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照片页即可)
离异情况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抚养权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丢失可提供情况说明)
4.房产证件
房屋权利人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结果证明(需带二维码,审核人员扫描二维码查验证真伪)(查询方式一:“吉事办”小程序——更多——不动产——个人住房查询——点击结果进入详情页后截图或下载打印。方式二:关注“长春市房产档案馆”微信公众号,进行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查询后截图打印。)
人个存量房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有房产证查询)(需带二维码,审核人员扫描二维码查验证真伪)(查询方式一:“吉事办”小程序-更多-不动产-存量房查询-点击结果进入详情页后截图或下载打印。
(如果无法获取人个存量房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可用““吉事办”小程序-更多-不动产-合同查询结果证明”代替,丘地号=“楼房四角号”+“房间号”)
5.学位未占用证明
学位房占用情况查询结果截图;
电脑登录长春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 (http://ccxq.gov.cn/)➡学位占用查询➡输入丘地号查询(没有丘地号的可以输入小区地址查询)➡查询结果全页面截图打印。(已被占用的在占用证明打印纸张上以及登记表上注明原因,学校会一一核实。)
6.初中生毕业生承诺书(中学新入学学生下载打印后手写)
7.使用祖父母房产入学,另需提供学生父母双方个人住房查询(无房证明)(在“吉事办”——“更多”——“不动产”——“个人住房查询”【带有二维码的网上查询的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查询、打印,审核当天工作人员会扫描二维码验证真伪)
8.军人子女入学,另需提供所在部队开具的现役军人证明或提供军官证(士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9.父母一方是农村户籍,户口本首页“户别”处为 “农业户口”或户口本上有农民、粮农、菜农等有农字字样的不需要提供证明(户口本首页“户别”处为“家庭户口”、“居民户口”等不能辨识农村户籍的,需提供带有公章的村委会介绍信或证明)。
10.父母一方因外地工作户口不能迁移,需要提供户籍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并盖单位公章。
11.首次入学注册学籍承诺书(小学超龄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学生下载打印填写)
绿园小学将于5月17日,对小学新一年级学生的入学材料进行审核,请带以下材料到校审核。
1.户口原件+复印件。
复印件为:学生页和首页印在同一张纸上;父母页印在同一张纸上,户口上只有父母一人的只复印父母一人即可;户主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需要印。
2.房证原件+复印件。
房证原件:如果没有也可拿购房合同等。
复印件:能表明房主姓名和房屋地址页。
3.打印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操作方法:
打开微信——小程序——吉事办—不动产—个人住房查询—人脸识别—截图打印;
此证明还需现场用手机出示,请带好相应的手机并现场熟练操作。
备注:
1.如果户主和房主不一致(分别是学生的父亲和母亲),需要带结婚证原件2本、复印件1份。
2.信息审核之后,学校将在5月23日后,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告知家长审核结果等其他事宜,请家长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关注手机短信。
华岳学校2024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即将开始(预计17-19日,具体时间请等待电话通知),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请您按要求准备如下材料:
1.户口簿全本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证或房地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家长(父母之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房产信息二维码。即拥有房屋产权的一方监护人(父亲或母亲)的房产信息二维码。您可以提前使用房主实名手机号关注“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众号,完成注册、下载、打印(建议此项内容尽早准备,避免系统拥堵)。房屋产权为(外)祖父母的,既要有(外)祖父母房产信息二维码,也要有父母双方的房产信息二维码,用于证明父母在长春市城区、开发区无房产。二维码保证真实,如不符合实际情况,视为无效。
6.现役军人需携带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因部队整体转隶(划入地方管理)等原因,导致户籍迁入时间较晚的,则需要提供部队出具的相关证明、退役相关材料。
7.父母有一方为农业户口,此农业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也需一并携带。如户口簿上无法证明是农业户口(即农业户口本上没有“农、农业户口、粮农、菜农”等字样),需提供土地确权证及村委会出具的农业户口证明(见附件1样例)。
注:以下两类家庭也需要提供农业户口证明材料。
(1)父母双方有一方为农业户口,但在2021年1月12日之后迁移到学区内。
(2)2021年1月12日之后夫妻离异,且离异前有一方为农业户口。
8.父母有一方在外地工作(长春市城区、开发区以外地区。双阳区、九台区按外地划分),且工作地点与户口地址一致,则需提供此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地医保和社保缴费证明、工资流水、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医保、社保交费证明可登陆官方网站下载打印,或到医保局或社保局调取缴费明细。外地工作证明详见附件2样例。若工作性质为外地个体经营,则需在医保、社保、工作证明的基础上额外携带学生家长本人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9.如果由他人代办,请携带“代办委托书”(见附件3样例),代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以及上述所有材料。
特别提醒:
1.所需提交的材料请一次性带齐。现场审核时因材料提交不全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行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确保真实性,家长提前下载并签署《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4样例)
2.双(多)胞胎同年入学家长,请在资格审核时告知审核教师。
3.水费、电费、燃气费票据无需提供。
4.除以上材料外,如有其他与学生入学相关的佐证材料,请一并携带,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18004407218、18004435305。
1. 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2. 房产证或房地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 家长(父母之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 房产信息二维码。即拥有房屋产权的一方监护人(父亲或母亲)的房产信息二维码。您可以提前使用房主实名手机号关注“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众号,完成注册、下载、打印(建议此项内容尽早准备,避免系统拥堵)。房屋产权为(外)祖父母的,既要有(外)祖父母房产信息二维码,也要有父母双方的房产信息二维码,用于证明父母在长春市城区、开发区无房产。二维码保证真实,如不符合实际情况,视为无效。
6. 现役军人需携带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因部队整体转隶(划入地方管理)等原因,导致户籍迁入时间较晚的,则需要提供部队出具的相关证明、退役相关材料。
7. 父母有一方为农业户口,此农业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也需一并携带。如户口簿上无法证明是农业户口(即农业户口本上没有“农、农业户口、粮农、菜农”等字样),需提供土地确权证及村委会出具的农业户口证明(见附件1样例)。
8. 父母有一方在外地工作(长春市城区、开发区以外地区。双阳区、九台区按外地划分),且工作地点与户口地址一致,则需提供此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地医保和社保缴费证明、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医保、社保交费证明可登陆官方网站下载打印,或到医保局或社保局调取缴费明细。外地工作证明详见附件2样例。若工作性质为外地个体经营,则需提供医保、社保、学生家长本人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9. 如果由他人代办,请携带“代办委托书”(见附件3样例),代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以及上述所有材料。
10.如您和新生是暂住人口,请提供新生以及家长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由于特殊原因居住证暂时没有办理下来的,可以提供派出所盖章的《暂住人口详细信息表》(双阳区、九台区无需办理)。
请您按要求准备如下材料:
1户口簿全本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证或房地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家长(父母之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房产信息二维码。即拥有房屋产权的一方监护人(父亲或母亲)的房产信息二维码。您可以提前使用房主实名手机号关注“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众号,完成注册、下载、打印(建议此项内容尽早准备,避免系统拥堵)。房屋产权为(外)祖父母的,既要有(外)祖父母房产信息二维码,也要有父母双方的房产信息二维码,用于证明父母在长春市城区、开发区无房产。二维码保证真实,如不符合实际情况,视为无效。
6现役军人需携带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因部队整体转隶(划入地方管理)等原因,导致户籍迁入时间较晚的,则需要提供部队出具的相关证明、退役相关材料。
7父母有一方为农业户口,此农业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也需一并携带。如户口簿上无法证明是农业户口(即农业户口本上没有“农、农业户口、粮农、菜农”等字样),需提供土地确权证及村委会出具的农业户口证明(见附件1样例)。注:以下两类家庭也需要提供农业户口证明材料。
(1)父母双方有一方为农业户口,但在2021年1月12日之后迁移到学区内。
(2)2021年1月12日之后夫妻离异,且离异前有一方为农业户口。
8父母有一方在外地工作(长春市城区、开发区以外地区。双阳区、九台区按外地划分),且工作地点与户口地址一致,则需提供此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地医保和社保缴费证明、工资流水、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医保、社保交费证明可登陆官方网站下载打印,或到医保局或社保局调取缴费明细。外地工作证明详见附件2样例。若工作性质为外地个体经营,则需在医保、社保、工作证明的基础上额外携带学生家长本人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9如果由他人代办,请携带“代办委托书”(见附件3样例),代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以及上述所有材料。
1.户口簿全本原件及复印件。注:复印首页(家庭住址页),孩子页,父母页;如父母名下在长春市城区,开发区没有住房,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住房的,还需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同上);
2.房产证或房地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注:复印所有页面;
3.家长(父母之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4.结婚证(或离婚证),学生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房产信息二维码。
即拥有房屋产权的一方监护人(父亲或母亲)的房产信息二维码。您可以提前使用房主实名手机号关注“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众号,完成注册、下载、打印(建议此项内容尽早准备,避免系统拥堵)。房屋产权为(外)祖父母的,既要有(外)祖父母房产信息二维码,也要有父母双方的房产信息二维码,用于证明父母在长春市城区、开发区无房产。二维码保证真实,如不符合实际情况,视为无效。
6.现役军人需携带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因部队整体转隶(划入地方管理)等原因,导致户籍迁入时间较晚的,则需要提供部队出具的相关证明、退役相关材料。
7.父母有一方为农业户口,此农业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也需一并携带。如户口簿上无法证明是农业户口(即农业户口本上没有“农、农业户口、粮农、菜农”等字样),需提供土地确权证及村委会出具的农业户口证明(见附件1样例)。
注:以下两类家庭也需要提供农业户口证明材料。
(1)父母双方有一方为农业户口,但后迁移到学区内。
(2)离异家庭中,父母离异前有一方为农业户口。
8.父母有一方在外地工作(长春市城区、开发区以外地区。双阳区、九台区按外地划分),且工作地点与户口地址一致,则需提供此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地医保和社保缴费证明、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医保、社保交费证明可登陆官方网站下载打印,或到医保局或社保局调取缴费明细。外地工作证明详见附件2样例。若工作性质为外地个体经营,则需在医保、社保、工作证明的基础上额外携带学生家长本人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9.如果由他人代办,请携带“代办委托书”(见附件3样例),代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以及上述所有材料。
明泽学校2024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即将开始(预计17-19日,具体时间请等待电话通知),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请您按要求准备如下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证或房地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家长(父母之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房产信息二维码。即拥有房屋产权的一方监护人(父亲或母亲)的房产信息二维码。您可以提前使用房主实名手机号关注“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众号,完成注册、下载、打印(建议此项内容尽早准备,避免系统拥堵)。房屋产权为(外)祖父母的,既要有(外)祖父母房产信息二维码,也要有父母双方的房产信息二维码,用于证明父母在长春市城区、开发区无房产。二维码保证真实,如不符合实际情况,视为无效。
6.现役军人需携带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因部队整体转隶(划入地方管理)等原因,导致户籍迁入时间较晚的,则需要提供部队出具的相关证明、退役相关材料。
7.父母有一方为农业户口,此农业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也需一并携带。如户口簿上无法证明是农业户口(即农业户口本上没有“农、农业户口、粮农、菜农”等字样),需提供土地确权证及村委会出具的农业户口证明(见附件1样例)。
注:以下两类家庭也需要提供农业户口证明材料。
(1)父母双方有一方为农业户口,但在2021年1月12日之后迁移到学区内。
(2)2021年1月12日之后夫妻离异,且离异前有一方为农业户口。
8.父母有一方在外地工作(长春市城区、开发区以外地区。双阳区、九台区按外地划分),且工作地点与户口地址一致,则需提供此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地医保和社保缴费证明、工资流水、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医保、社保交费证明可登陆官方网站下载打印,或到医保局或社保局调取缴费明细。外地工作证明详见附件2样例。若工作性质为外地个体经营,则需在医保、社保、工作证明的基础上额外携带学生家长本人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9.如果由他人代办,请携带“代办委托书”(见附件3样例),代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以及上述所有材料。
身份证件
1.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照片页即可)
若父母离异,需提供离婚证;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02
户籍证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户主页、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少年页),若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双方均需要提供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法定监护人页;
由于以下“三种”特殊情况,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一方户籍信息一致的,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视同符合“两个一致”。
一是军人,需提供现役军人证明(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是农村户籍,提供户口本,如户口本上是家庭户口、居民户口等不能辨识农村户籍的,需提供“土地确权证”。
三是长春市城区外工作,因工作需要特殊情况暂时不能迁移户口,提供户籍地工作单位证明(附件1);
03
房产证明
(一)已备案已下产权提供:
1.房屋权利人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结果证明(需带有效二维码)
2.个人存量房信息查询结果证明(需带有效二维码)
查询方式一:打开微信“吉事办”小程序,通过“专项服务”中的“不动产”进行“个人住房查询”、“存量房查询”,点击右上角保存PDF件打印。
查询方式二:关注“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微信公众号,通过“服务”中的“网上查档”,选择进行“个人住房查询”、“存量房查询”,注册账号查询、打印,两种查询方式均提供了“查档验证”服务,家长可以自行扫描二维码查看有效性。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已备案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二)未备案未下产权提供:
购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三)使用祖父母房产入学提供:
除提供以上房产资料外,还需要同时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无房证明(打开微信“吉事办”小程序,通过“专项服务”中的“不动产”进行“个人住房查询”、“存量房查询”,点击右上角保存PDF件打印)。
开封小学2024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将于5月16日进行,请您按照本通知要求准备如下材料:
8.现役军人需携带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
1.每生只允许一名家长进行资格审核,提前在公示区域找到孩子对应的组别及序号,同时出示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如父母无法到校办理,需委托他人代办的,请携带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见附件一)。
长春净月外国语实验学校、英泽学校2024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即将开始(预计17-19日,具体时间等待通知,请家长及时关注短信,保持电话畅通),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请您按要求准备如下材料:
1.户口簿全本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证或房地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家长(父母之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房产信息二维码。即拥有房屋产权的一方监护人(父亲或母亲)的房产信息二维码。您可以提前使用房主实名手机号关注“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众号,完成注册、下载、打印(建议此项内容尽早准备,避免系统拥堵)。房屋产权为(外)祖父母的,既要有(外)祖父母房产信息二维码,也要有父母双方的房产信息二维码,用于证明父母在长春市城区、开发区无房产。二维码保证真实,如不符合实际情况,视为无效。
6.现役军人需携带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因部队整体转隶(划入地方管理)等原因,导致户籍迁入时间较晚的,则需要提供部队出具的相关证明、退役相关材料。
7.父母有一方为农业户口,此农业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也需一并携带。如户口簿上无法证明是农业户口(即农业户口本上没有“农、农业户口、粮农、菜农”等字样),需提供土地确权证及村委会出具的农业户口证明(见附件1样例)。
注:以下两类家庭也需要提供农业户口证明材料。
(1)父母双方有一方为农业户口,但在2023年4月30日之后迁移到学区内。
(2)2023年4月30日之后夫妻离异,且离异前有一方为农业户口。
8.父母有一方在外地工作(长春市城区、开发区以外地区。双阳区、九台区按外地划分),且工作地点与户口地址一致,则需提供此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地医保和社保缴费证明、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医保、社保交费证明可登陆官方网站下载打印,或到医保局或社保局调取缴费明细。外地工作证明详见附件2样例。若工作性质为外地个体经营,则需提供医保、社保、学生家长本人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9.如果由他人代办,请携带“代办委托书”(见附件3样例),代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以及上述所有材料。
请您按要求准备如下材料:
1.户口簿全本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证或房地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家长(父母之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即拥有房屋产权的一方监护人(父亲或母亲)的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您可以提前使用房主实名手机号关注“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众号,完成注册、下载、打印(建议此项内容尽早准备,避免系统拥堵)。房屋产权为(外)祖父母的,既要有(外)祖父母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结果证明,也要有父母双方的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用于证明父母在长春市城区、开发区无房产。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结果证明保证真实,如不符合实际情况,视为无效。
6.现役军人需携带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因部队整体转隶(划入地方管理)等原因,导致户籍迁入时间较晚的,则需要提供部队出具的相关证明、退役相关材料。
7.父母有一方为农业户口,此农业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也需一并携带。如户口簿上无法证明是农业户口(即农业户口本上没有“农、农业户口、粮农、菜农”等字样),需提供土地确权证及村委会出具的农业户口证明(见附件1)。
8.父母有一方在外地工作(长春市城区、开发区以外地区。双阳区、九台区按外地划分),且工作地点与户口地址一致,则需提供此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地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见附件2)。(若工作性质为外地个体经营,可提供学生家长本人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9.如果由他人代办,请携带“代办委托书”(见附件3),代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以及上述所有材料。
1.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孩子户口在祖、外祖父母户口的还需复印祖、外祖父母户口页、适龄儿童少年页】
2. 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 【复印件:购房合同1-4页和最后2页,即能表明房屋地址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无房产提交租房合同、孩子暂住证原件复印件】
3. 结婚证原件、复印件。【父母不在一个户口上的需要带,在一个户口的无需携带。父母离异,需提供离婚证】
4.有以下情况的还需提供【仅限本市户口审核是否两个一致,暂住人口无需携带】:
a.使用祖父母房产入学,另需提供学生父母双方无房产证明(关注“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微信公众号,进行个人住房信息查询、打印);
b.若父母一方为农业户籍(户口本上没有体现农业、农村字样的),需提供村委会或乡镇街道开具证明(证明内容至少包含以下四项;姓名、身份证号、农村户口具体地址、为农村户口的字样)
c.若军人子女入学,另需提供所在部队开具的现役军人证明或军官证(士官证)
d.若父母一方在长春市城区外工作,因工作需要特殊情况暂时不能迁移户口,提供单位证明。
请您按要求准备如下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证或房地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家长(父母之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房产信息二维码。即拥有房屋产权的一方监护人(父亲或母亲)的房产信息二维码。您可以提前使用房主实名手机号关注“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众号,完成注册、下载、打印(建议此项内容尽早准备,避免系统拥堵)。房屋产权为(外)祖父母的,既要有(外)祖父母房产信息二维码,也要有父母双方的房产信息二维码,用于证明父母在长春市城区、开发区无房产。二维码保证真实,如不符合实际情况,视为无效。
6.现役军人需携带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因部队整体转隶(划入地方管理)等原因,导致户籍迁入时间较晚的,则需要提供部队出具的相关证明、退役相关材料。
7.父母有一方为农业户口,此农业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也需一并携带。如户口簿上无法证明是农业户口(即农业户口本上没有“农、农业户口、粮农、菜农”等字样),需提供土地确权证及村委会出具的农业户口证明(见附件1样例)。
8.父母有一方在外地工作(长春市城区、开发区以外地区。双阳区、九台区按外地划分),且工作地点与户口地址一致,则需提供此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地医保和社保缴费证明、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医保、社保交费证明可登陆官方网站下载打印,或到医保局或社保局调取缴费明细。外地工作证明详见附件2样例。若工作性质为外地个体经营,则需提供医保、社保、学生家长本人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9.如果由他人代办,请携带“代办委托书”(见附件3样例),代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以及上述所有材料。
10.如您和新生是暂住人口,请提供新生以及家长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由于特殊原因居住证暂时没有办理下来的,可以提供派出所盖章的《暂住人口详细信息表》(双阳区、九台区无需办理)。
绿园实验学校中学部,将于5月20日,对中学新生的入学材料进行审核,请带以下材料到校审核。
1.户口原件+复印件。
复印件为:学生页和首页印在同一张纸上;父母页印在同一张纸上,户口上只有父母一人的只复印父母一人即可;户主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需要印。
2.房证原件+复印件。
房证原件:如果没有拿购房合同等。复印件:能表明房主姓名和房屋地址页。
3.打印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操作方法:
打开微信——小程序——吉事办—不动产—个人住房查询—人脸识别—截图打印;
此证明还需现场用手机出示,请带好相应的手机并现场熟练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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