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公布3起典型案例

文摘   2024-11-21 12:01   河南  

信阳公安持续保持对网络谣言严打高压态势

现公布3起典型案例



案例1


日前,固始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某视频平台发布网络谣言,引发网民浏览、点赞、评论、转发,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经查,视频发布者乔某为博眼球、蹭流量,利用网络平台虚构事实。固始县公安局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对乔某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删除相关信息。


案例2


2024年11月4日,罗山县居民杨某在微信群内发布消息称“有人的儿子在某小学附近被人拐走了......”,经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认定为虚假消息。罗山县公安局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杨某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例3


2024年10月14日,淮滨县芦集网民程某在网络社交平台发布一条虚假事实视频,导致谣言信息传播扩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淮滨县公安局依法对程某处以行政处罚。



来源:信阳公安


责编:陶   凯

校对:钱泓汝

审核:张   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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