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
崇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5年1月22日崇左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庞琳(女)为崇左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李良的崇左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庞琳(女)的崇左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
决定任命:
何永恒为崇左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李贵卓为崇左市教育局局长;
韦金洋为崇左市水利局局长;
黄洪燕(女)为崇左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剑的崇左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何永恒的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甘晓燕(女)的崇左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黄信佩的崇左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凌焕忠的崇左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三)
任命:
梁松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覃斌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甘祥杨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李阳的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韦连任的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崇左市人大常委会
公 告
(五届第17号)
大新县人大常委会补选凌焕忠为崇左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天等县人大常委会补选庞琳为崇左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龙州县人大常委会补选俸余为崇左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崇左市江州区人大常委会补选方锋、潘艺元、潘冬南为崇左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崇左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方锋、凌焕忠、庞琳、俸余、潘艺元、潘冬南的代表资格有效。
崇左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卢坤、成鹏已调离崇左。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卢坤、成鹏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扶绥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李长春辞去崇左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宁明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万崇兴辞去崇左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崇左市江州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黄业育辞去崇左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万崇兴、李长春、黄业育的代表资格终止。
截至目前,崇左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23名。
特此公告。
崇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月22日
责编:张帆
编辑:明月
来源:崇左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