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提示!

民生   2024-11-06 19:04   河北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一)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范围的我县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缴费档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为7档,分别为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共7个档次。重度残疾人(一、二级)、低保对象、特困人口、返贫致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等贫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按100元档次,由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民政、扶贫及残联等部门认定的人员信息统一做政府代缴。

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保留100元缴费档次,由个人缴费。

8023部队和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军人自愿参保的,按个人选定缴费档次,个人缴纳50%,由财政补助50%。

(三)激励机制

1、政府补贴。按照最低档次缴费,政府补贴30元。缴费每增一档,补贴增15元,即缴费100元(此档次为贫困人员及重度残疾人政府代缴)、200元档次补贴30元,缴费300元档次补贴45元,缴费500元档次补贴60元,缴费1000元档次补贴75元,缴费3000元档次补贴90元,缴费5000元档次补贴105元,缴费8000元档次补贴120元。

补缴年度的缴费,不享受政府补贴。

2、长缴多得。缴费人员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月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补缴年限不用于计算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

3、多缴多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目前我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188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139确定。领取待遇人死亡后个人账户没有领完的家属可以继承,领取待遇人长寿的养老金待遇一直发放至终老。通俗的话说,个人账户存储额越多,个人的收益越高。

(四)高龄补贴

领取待遇人员年满65周岁后,就可以领取高龄基础养老金。65—74周岁待遇领取人员高龄基础养老金是每人每月1元;75—84周岁高龄基础养老金是每人每月2元;8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基础养老金是每人每月3元。

高龄基础养老金不需要个人办理,社保经办机构将自动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计发高龄基础养老金。

二、办理要求

(一)新增参保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村(居)委会或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参保登记,填写《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二)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将新参人员参保信息录入城居保信息系统,县经办机构系统推送信息后,个人即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河北税务”进行网上缴费。

(三)重度残疾人及贫困人员已按每人每年100元档次完成政府代缴,如个人自愿提高缴费档次的及8023部队及涉核退役军人自愿参保缴费的(8023部队及涉核退役人员新参保的,需按新参保人员登记要求提供参保资料),需到永清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65号窗口办理缴费档次设定后,方能缴费。

三、缴费时间

每年1月至11月,每月1日至25日

咨询电话:6696993



▌来源: 永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sunflower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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