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机制 明思路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一取消三不再”决策部署

政务   2024-11-19 18:18   内蒙古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作出调整优化检察业务考核评价机制的重大决策,明确提出“一取消三不再”。内蒙古检察机关积极贯彻落实,学习领会,助推内蒙古检察高质效发展。



乌兰察布市检察院


近日,乌兰察布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长座谈会,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精神,交流研讨一体抓好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举措。



会议强调,深入学习最高检决策部署和李永君检察长在呼和浩特市基层检察院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对重点内容更要学深悟透,准确把握其精髓要义,在思想认识上更好更快实现转变。完整准确全面理解贯彻“一取消三不再”,迅速更新管理理念,切实转变管理方式,着力提升管理能力。加强研究,围绕最高检和自治区检察院有关具体要求,抓好督促落实,尽快将管理效能转化为工作发展动能。依托已经成立的研究小组,结合本院自身特点,对照“三个管理”要求,深入研究本院业务管理和考核体系。聚焦高质效履职办案,做好当前工作。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重视宏观管理,健全监管体系,加强个案把控,把“三个管理”推动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环节,扎实推进今年最后一个多月的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检察院


近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检察院召开“聚焦高质效办案 提高检察管理科学化”研讨会,学习传达了最高检近期重要指示精神及李永君检察长在呼和浩特市基层检察院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围绕办案质效和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要求开展研讨。



会议强调,把握好取消一切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的考核不是放弃考核,而是优化管理,要认识到“减负”没有减责,工作要求更高,必须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感。以强化案件评查和流程监控为抓手,做好案前预防管理、案中动态管理和案后评查管理,有针对性补齐弱项、做优强项。进一步提升检务督察、案件管理部门相关人员的履职能力,尽快适应新的管理体系和管理要求。探索形成更加注重对办案质效的考核机制,科学设定考核项目、合理分配权重、简化工作程序,引导检察人员树立正确的质量意识,正确看待工作中的成绩和问题,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新巴尔虎右旗检察院


近日,新巴尔虎右旗检察院召开工作会议,就年终各项工作冲刺收官进行安排部署。会议传达学习了最高检关于加强检察管理为基层减负有关会议精神,以及李永君检察长在呼和浩特市基层检察院调研时的讲话精神



会议强调,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坚定做好收官工作的信心决心,要以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从更高层次、更高水平、更高质量上坚定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的信心决心。强化监督能力,提升业务质效。加强对工作的提前谋划、深入思考,主动作为,用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补足短板弱项。及时梳理、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打造亮点品牌,提高工作竞争力、影响力。注重统筹兼顾,压实工作职责。要增强工作的紧迫感,明确时间节点和完成进度,充分挖掘人员潜力。要注重协作配合,全院都要拧成一股绳,共同发力。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创新意识。要把工作中好成绩、好做法拿出来、讲出来、亮出来,时刻保持昂扬斗志和争先创优的意识,年末冲刺,确保全年检察工作高质高效完成,奋力书写新时代“检察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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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 | 内蒙古检察
编辑 | 李充
审核 | 陈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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