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
《江西改革》以《安远县创新林地经营“场村共建”路径》为题
刊发了安远县通过创新合作机制、
经营模式、利益分配制度三步走
实现“场村共建”
助力林业经济发展、
林农增收致富的经验做法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原文
安远县创新林地经营“场村共建”路径
安远县针对集体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受到林权分散、资金技术支持有限、市场风险应对能力不足等因素制约问题,依托国有林场人才、技术和资金优势,与行政村开展“场村共建”,发展油茶、毛竹、林下经济、森林康养等林业特色产业,改进集体林地经营管理,促进林地林木资源保值增值,优化利益分配,推动集体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助力村集体经济壮大、林农增收致富。
创新场村合作机制。制定《场村共建乡村振兴融合发展三年推进工作实施方案》,探索国有林场与村集体(村民)股份制合作造林模式。推行直接入股与委托入股相结合的模式,村民既可以直接与国有林场入股合作,也可以将个人承包经营的集林林地委托村集体统一入股合作(同等条件下两种方式村民所获得收益相同),国有林场以技术及造林投资入股,双方在县林业局、属地乡镇政府及村党组织的见证下签订共同合作造林合同,明确权利义务等事项。
创新经营模式。探索"林票”模式,车头镇官溪村委会整合村集体及农户林地,按“林场+村集体+农户”模式与安子岽林场合作,林场将共建经营林地的林木折资量化,制发成可流转、质押的收益凭证——“林票”。林场、村集体、村民按约定比例分配林木收益,村集体、村民收益以林票的形式持有。林票可按照约定公式计算的出材率卖给林场,也可到银行质押贷款,有效破解了造林变现难、林业融资难的问题。探索“企业+基地+农户”模式,蔡坊乡蔡坊村引进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等企业,以每亩每年50元的价格租用农户林地,种植林下草珊瑚、灵芝6000亩,吸纳100余名农村劳动力实现家门口就业,每年带动农户和村集体增收约80万元,实现了林地资源的多元化利用和增值。
创新利益分配制度。从场村共建的经营性收入中提取部分作为国有林场职工增核绩效工资,按照合作面积每亩100元标准一次性给予乡镇奖励,国有林场从收益中提取5%奖励村集体,实现国有林场、村组集体、村民三方共赢。建立林地合作入股收益“提前发放+到期结算”机制,由国有林场统筹林木采伐、引进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所获得的收益等资金,分期分批为村民提前发放部分林地合作入股收益,合作到期后再统一结算。合作入股的林地属村集体自身承包经营的,其收益的70%以上将作为集体经济收益分红资金,按本村户籍人口数平均分配至全村所有农户,实现收益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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