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官微“沧州市总工会”发布的《沧州市总工会召开主席办公(扩大)会议 鞠志杰出席会议并讲话》一文中,刚刚辞去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鞠志杰,以沧州市一级巡视员、市总工会主席的身份主持会议并讲话。
鞠志杰,男,汉族,1965年7月生,河间人,1989年10月入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简历:1981.09-1984.07 沧州地区师范学校学习;1984.07-1986.09 河间县镇一中教师;1986.09-1989.04 河间县政府办公室科员;1989.04-1991.03 河间县政府办公室文卫组副组长;1991.03-1992.07 河间市政府办公室副科级秘书(1988.09-1991.07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1992.07-1994.03 河间市瀛州镇副镇长;1994.03-1995.08 河间市兴村乡党委副书记、乡长;1995.08-1998.02 河间市兴村镇党委书记;1998.02-2003.03 东光县副县长(其间:1999.04-2000.10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2003.03-2007.05 东光县委常委、副县长(分工政府常务工作)(2000.08-2003.06河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2007.05-2007.07 肃宁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2007.07-2011.08 肃宁县委副书记、县长;2011.08-2017.04 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2017.04-2017.06 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2017.06-2021.01 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2021.01-2021.02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党组副书记;2021.02至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市总工会主席。新《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并重新设置了职级序列,规定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由高至低依次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新《公务员法》第21条则明确,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而根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对应的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最低职级:根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担任领导职务且兼任职级的公务员,按照就高原则享受有关待遇”。《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第十八条对晋升条件作了规定:
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㈠晋升一级巡视员,应当任厅局级副职或者二级巡视员4年以上;
㈡晋升二级巡视员,应当任一级调研员4年以上;
㈢晋升一级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正职或者二级调研员3年以上;
㈣晋升二级调研员,应当任三级调研员2年以上;
㈤晋升三级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副职或者四级调研员2年以上;
㈥晋升四级调研员,应当任一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㈦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正职或者二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㈧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三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㈨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副职或者四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㈩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一级科员2年以上;
(十一)晋升一级科员,应当任二级科员2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