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向两处出租屋承租人了解问询
并经进一步调查核实
民警初步判断
报警人陈某
存在恶意举报、谎报案情的嫌疑
原来,近日陈某与朋友宗某发生矛盾
为打击报复
在一次饮酒后
陈某做出了拨打110报警电话
举报宗某及其朋友所租住的出租屋内
存在违法活动的荒唐举动
次日酒醒后
陈某再次拨打110恶意举报
“两次报警我都是在镇江市区我自己家中报警的,举报的是丹阳市丹北镇埤城的两处出租屋,我当时根本就不在埤城,就是想通过这种方法让朋友不好过,同时让他们名誉受损。”
陈某交代:
“我现在非常后悔,我不该冲动意气用事。”
经过民警的教育
陈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
因行为已经构成谎报案情
陈某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
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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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丹阳公安
编辑丨宗异
审核丨曹芳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