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深圳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王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毅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接受打高尔夫球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为他人当选政协委员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大肆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推进、工程承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毅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毅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履历
王毅,1953年1月出生,今年71岁。
他早期在湖南省工作,曾任湖南省政府办公厅正处级秘书。
1991年8月,王毅调往深圳市任职,历任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市委副秘书长,南山区委书记。
2005年,他出任深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2010年转任深圳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2011年11月,王毅任深圳市政协党组副书记,次年1月出任市政协副主席。
2015年6月,王毅离任。
编辑 沈文悦
校对 王佳英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