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新疆农牧投集团标志
征集活动截止时间的公告
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1年8月28日,是自治区管理的以农牧业为主责主业的国有企业,为更好地彰显农牧投集团特色与现代产业优势,高质量推进集团品牌建设工作,集团联合新疆文联、新疆美术家协会,现面向社会各界发布新疆农牧投集团标志征集活动延长截止日期重要公告。
融入农牧投集团农牧产业特色和发展历史,体现农牧投集团自治区农牧业龙头企业及国企属性,符合企业发展定位,有利于引导宣传品牌文化,丰富企业文化内涵,具有美学价值、充满活力、时代气息、亲和力与适用性的集团标志。
三、组织机构
主办:
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新疆美术家协会
承办:
新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艺术设计系
新疆美术家协会设计艺术委员会
对外合作与品牌市场部(新疆外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作品评选
投稿者在规定时间内将标志设计作品发送至邮箱1729873619@qq.com,邮件主题、文件名均为“作者姓名(单位)+标志征集”,投稿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评。
初评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经相关专家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和作品。评选结果将在新疆美术家协会和农牧投集团的微信公众号公示5日。
公示期满,投稿者按要求办理委托创作协议后,农牧投集团适时举行颁奖仪式或以其他方式颁奖,以后续通知为准。
五、相关事项
(一)相关信息将在农牧投集团和新疆美术家协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入选参展作品由主办方向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三)入选作品的作者具备加入新疆美术家协会一次会员资格条件。
(四)主办方对参选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凡送作品参评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五)电子作品一经投稿,不予退还。农牧投集团对投稿作品有权进行修改、复制、发行、出租、展览、使用、商标注册并委托他人使用等相关权益。并签订委托创作协议后,向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同时支付相应奖金。
(六)活动未尽事项由主办方负责解释。
(七)投稿人应当保证投稿作品及其原创是作品的合法拥有者,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他人的作品,违反此规定造成的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主办方在农牧投集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告,取消其参评资格,颁发的奖项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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