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平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投集团”)系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属国有企业,2016年正式设立,注册资金30亿元,主要负责和平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以自有资金投资、控股、参股,进行企业并购、重组改制、物业管理等经济活动。
为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活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经营管理团队,助力和平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企业副总经理,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岗位
和投集团副总经理1名,主要分管招商引资、产业投资、资产运营工作。
二、公开选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二)选聘资格条件
选聘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职业操守、职业信用和个人品行良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同时,具备以下任职资格条件:
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中共党员优先。
3.具有3年以上的下列职务任职经历:担任相关行业企业中层职务及以上,其中省(直辖市、自治区)管企业所属一级企业中层正职(含相当职务)以上职务;或地级市(区)管企业集团中层正职(含相当职务)或所属一级企业正职(含相当职务)以上职务;或同类型大、中型民营企业中层副职(含相当职务)以上职务;党政部门、事业单位、国家级开发区法定机构工作部门科级正职(含相当职务)及以上职务。
4.具有5年以上招商引资工作经验,具有企业服务、金融、投资、产业研究等业务能力。复合型人才优先,具有跨国机构工作经验者优先。
5.具有经济、管理专业或工作背景,可熟练使用英语开展外资招商或产业推介活动。具有金融从业资格证书,如证券从业资格证、基金从业资格证等优先。
6.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具有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具备较强的团队建设及管理能力、组织领导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7.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
8.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以上岗位资格条件中年龄及工作年限时间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对于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符合报名条件:
1.正在接受审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尚处于影响期内的;
3.因违纪违法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的;
4.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损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5.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6.按照相关规定影响使用的其他情形。
三、试用及薪酬待遇
按照有关规定设立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评价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合格者继续履职。按照和投集团薪酬管理制度定薪,提供具有一定吸引力的薪酬待遇。按照市、区两级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规定,协助办理落户等事宜。
四、选聘程序
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综合考核评价—背景调查—组织考察—体检—确定拟聘人选—公示—正式聘任。
…………
天津国企资料免费领
备考问题答疑课程及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