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外贸包装厂船冲厂房拆迁
补偿款分配公告
一、退还集资款。1993年该企业在经营期间收取职工集资200元-4000元不等,目前还有34名职工集资款54357元未退还。此次将退还这34名职工集资款54357元。
二、平均分配拆迁款。以在县人社局存有职工档案为依据,该企业共有职工77人。此次将拆迁款剩余102073.51元平均分配给77名职工,每人1325.63元。
三、职工身份认定。除上述职工之外的该企业职工,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该企业改制清算组(联系电话:18110488892)提供职工身份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集资收条、招工文件等原始凭证。该企业改制清算组依据职工提供的身份证明材料认定职工身份。逾期未提供职工身份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上述款项分配的权利。
四、款项发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2024年12月16日)后,该企业改制清算组将根据确认的职工人数及金额报县科商工信局组织发放。
本公告在金寨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5日(2024年12月16日截止)。
金寨县外贸包装厂企业改制清算组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