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县江洛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倡议书
文摘
2024-10-15 18:27
甘肃
全镇广大城乡居民:
全民参保是医疗保障工作的基础和基石。医疗保险可以“备而不用”,但绝不能“用而无备”!当前,全县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全面启动,为了确保人人参保、人人享有医保,我们提出以下倡议:一、依法参保,履行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指出:“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依法参保是每一名公民的基本义务,也是享受医保待遇的基本前提。我们倡议全体居民积极主动参保,履行公民法定义务,并敦促家人和亲友增强参保意识,在规定期限内按个人缴费标准参保缴费,共同享有健康保障。二、全民参保,享受政策待遇。城乡居民医保采取“政府出大头,个人出小头”的方式筹集医保基金,2025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不低于1070元(其中:个人缴费400元,财政补助670元)。个人平均每天仅需1.1元,就能低成本为自己筑起一道健康防线。对重度残疾人、脱贫人口及其他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对象均给予分类资助,参保居民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和财政共同负担。在正常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期间发生的生育医疗(含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费用,以及无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也可按规定予以报销。让我们珍惜这份医保政策待遇福利,共同参保,共享健康。三、连续参保,落实激励措施。建立居民参保的激励机制,自2025年起,对在非集中征缴期缴费参保和断保人员再参保设置90天待遇等待期,每多断保1年待遇等待期延长30天。进一步放开放宽在常住地、就业地参加基本医保的户籍限制,推动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在常住地参保工作。四、人人参保,守护家庭安康。基本医保不分年龄、不论病史地为广大群众提供了最基本、最可靠和最安全的“互助共济”式制度化保障,确保有病能够及时就医,医疗费用能够得到分摊,还能够在大病时获得救助,有效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基本医保作为是用来防范风险的,疾病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要坚决破除“按需参保”“不病不参”的侥幸心理,而且选择性参保会形成待遇等待期,影响到个人看病就医报销。医保制度是社会互助的一种体现,今天“我为人人”,明天“人人为我”,通过互助共济化解健康风险,可以保障整个社会全体公民的健康福祉。因此,不论您现在身体是否健康,按时参加医保都是明智且必要的选择。只有人人参保,连续参保,持续做大医保“基金池”,才能确保医保制度的稳定持续运转,让所有参保人受益。父老乡亲们,居民朋友们,健康是福,医保相伴。每个人的健康都牵动着父母、子女的心,也直接关系着家庭的幸福安康。如果您和您的家人现在还没有办理参保缴费,请您及家人在9月10日至12月25日的集中缴费期内积极参保缴费。请大家通过微信小程序或APP进行线上缴费,也可以通过银行柜台等进行线下缴费。让我们携手并进,用实际行动承担起社会责任,为实现城乡居民“全民参保”目标,积极构建“依法参保、覆盖全民”的中国特色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贡献力量!
徽县江洛镇人民政府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