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确保日喀则市定日县“1·07”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应急救援、专用救灾和医疗救助等车辆安全顺畅通行,西藏自治区高等级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