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六,“娘家人”志愿律师为你答疑解惑

文摘   2024-11-15 17:13   广东  

姐妹有援人

律师释法专栏

从恋爱走进婚姻

爱情道路或许面临着各种不确定性

如今有不少夫妻签署“忠诚协议”

想以一份“白纸黑字”稳固爱情

让彼此的感情多一份责任和保障

问题来了

这有没有法律效力?

通过案例了解!

(本故事的案例均已经当事人授权,部分信息已模糊化处理)


本期案例

芷晴与宇轩结婚3年后,发现宇轩出轨,她十分生气,带着女儿回娘家居住。

为了挽回芷晴,宇轩主动提出签订《忠诚协议》,内容为“宇轩保证以后不和第三者联系,如果再联系,宇轩净身出户,女儿归芷晴抚养”。

然而,宇轩和第三者继续保持联系,一年后诉至法院要求与芷晴离婚。

芷晴表示同意离婚,但要求宇轩要按照《忠诚协议》的约定,女儿抚养权归她,宇轩要放弃夫妻名下所有财产,并要对她进行补偿。


夫妻“忠诚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签订时需要注意什么?

来听“姐妹有援人”志愿律师解答!


“姐妹有援人”律师释法

律师

广东培正律师事务所 梁智航

01


案例中的《忠诚协议》,能得到法律支持吗?

《忠诚协议》的制定应是一份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对财产的约定应当具体明确和现实存在。

芷晴与宇轩签订保证书形式的夫妻《忠诚协议》,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自愿履行,法律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此类协议,但也不赋予此类协议强制执行力

另外,《忠诚协议》中不应出现约束人身关系或者涉及人身关系的条文,比如在《忠诚协议》中将丧失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作为违背忠实义务的法律后果,这种设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表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伦理价值目标。因此,不能将夫妻间的互相忠实解释为夫妻间的法定义务,而是将其作为倡导性的法律规则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不能单独以违反“夫妻忠实义务”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至于在离婚案件中涉及夫妻一方因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的行为而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则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

相关法条(滑动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条 当事人仅以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02


什么样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婚姻中的“忠诚协议”“保证书”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我国法律上对于保证书的认定是属于承诺的行为,是否具备法律效力还需要根据承诺的内容是否合法,一般情况下还需要对相关情况签订协议来进行法律效力的认定。

保证书、承诺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承诺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

(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

(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相关法条(滑动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上述意见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在实际个案处理中,需结合更多信息综合分析。)


维姐有话说

婚姻关系保持稳定与和谐,是许多夫妻的追求和珍视,而“相互忠于对方”,是维护夫妻关系的重要基石。无论是签订“保证书”或“忠诚协议”,婚姻保障的关键,还是彼此尊重、珍惜、支持和忠诚。

11月16日

“姐妹有援人”志愿律师将来到

伦教街道妇联维权站进行坐班

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伦教街道妇联妇女儿童

权益维护工作站

坐班时间:11月16日9:00-11:30

坐班律师:冯文东

执业机构:伦教律师事务所

简介:自2010年10月起执业至今,主要从事民事纠纷、知识权、行政诉讼、并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获得佛山市优秀法律援助律师称号。

咨询地点:伦教街道南苑西路10号

预约电话:23625028



如有人身权益、婚姻家庭纠纷等问题

可进行预约咨询哦~




END


图文来源:顺德女性


点击阅读原文

夫妻“忠诚协议”,签还是不签?有效吗?










伦教妇儿
伦教妇联孵化成立的社会组织。主要围绕着伦教广大妇女、儿童开展文化提素、家庭教育、心理辅导以及单亲困难母亲家庭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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