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应征青年和家长同志们:
你们好!首先,向全市广大应征青年踊跃报名参军表示热烈欢迎和亲切问候!依法服兵役是每一位公民的应尽义务,参军报国是每一名有志青年的光荣选择。
征兵工作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基础工程,事关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抓好廉洁征兵,确保兵员征集公开公平公正,是各级党委、政府、兵役机关和应征青年及家长的共同期盼。应征入伍是强国防、固长城的报国行为,不需要个人花一分钱,也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在征兵体检、政考、定兵以及办理退兵等各个环节,如果发现有任何人违反征兵政策纪律规定吃拿卡要、收受钱物等,或在政治考核走访调查环节没有落实规定要求、单独约见家长或应征青年的,请及时向军地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我们一定认真受理,严肃查处,并做好保护举报人的工作,保证不影响应征青年参军入伍。所有应征青年及家长一律不要给有关人员送钱送物、请客送礼,如发现有以上行为的,一律取消应征青年入伍资格。希望大家牢固树立依法服兵役的观念,严格遵守征兵纪律规定,共同营造廉洁征兵的良好环境。
涉及军队人员、人武部征兵工作人员,可拨打以下军队纪委举报电话:
山东省军区纪委举报电话:0531—51627077,举报信箱:济南市经十路7777号山东省军区纪委。
潍坊军分区纪委举报电话:0536—8534639,举报信箱:潍坊市高新区樱前街12157号潍坊军分区纪委。
青州市人武部纪委举报电话:0536—3221003,举报信箱:青州市范公亭西路473号青州人武部纪委。
涉及公安、教育、卫生系统征兵工作人员,可拨打以下地方纪委举报电话:
青州市纪委举报电话:0536—3822704,举报信箱:青州市纪委监委。
反映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如需咨询征兵政策规定等问题,可拨打青州市征兵办咨询电话:
青州市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0536-3221167。
青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5年1月9日
山东省廉洁征接兵十二项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廉政建设,贯彻落实行业系统主管责任,坚决防止和纠治征接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提高兵员质量,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山东省征接兵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严格落实组织领导。①各级纪委要加强对廉洁征接兵的统一领导,把廉洁征接兵作为单位廉政建设的阶段性重要内容,对征兵工作实行全过程、全要素、全人员监督,每年至少2次集中分析研究形势,制定具体措施办法。②省市县三级征兵办公室和乡镇(街道)武装部、高校征兵工作站建立廉洁征兵监督员制度,自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征兵命令起至新兵起运结束,期间建立廉洁征兵“零报告”制度。③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印发宣传册、张贴宣传标语、专题访谈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征兵政策规定和廉洁纪律要求,积极营造社会监督浓厚氛围。
二、严格人员遴选培训。①从严选拔征兵工作人员,严禁政治素质不过硬、业务水平不达标、工作作风不扎实的人员参与征兵工作。②每年至少组织2次廉洁征接兵专题教育,参与征兵工作的人员要全员参加,熟记廉洁征接兵规定要求,严禁未经教育直接上岗。③参与征兵工作的人员要全员参加业务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严禁未经培训直接上岗。④加强对征接兵人员的日常管理,严禁征接兵人员随意发表不当言论。
三、严格任务指标管理。①征集任务一次性分配到位,各市下发《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时一律加盖各县(市、区)征兵专用章,严禁擅自截留、挪用和私分征集名额。②单位之间严禁私自调换入伍批准书,严禁将批准书交由个人使用。
四、严格上站对象确定。①注重发挥全国征兵网作用,未进行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审核未通过的青年,不得确定为预征对象。②认真组织初检初考,按条件择优选取上站青年,非网上确定预征对象、非基层推荐初检初考合格对象一律不得安排上站体检。
五、严格组织体格检查。①严格执行封闭式体检,利用网络版体检系统,由网络管理员根据卫生部门提供体检医生信息建立账号,账号专人专用。②体检医生要严格执行体检标准,客观作出准确详实结论,不得私自放宽和降低标准。③严格组织体检复检,不得安排单独复检,不得超规定反复复检。
六、严格组织政治考核。①强化服务意识,发挥征兵服务站作用,拓展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质效,减少应征青年及家长不必要的麻烦,严禁将政治考核表格交给应征青年或家长办理。②不得私自抬高或降低政治考核标准,阻挠合格青年顺利入伍或将不合格青年征到部队。③不得不按规定时限作出结论或下模糊结论,不得填报虚假信息、提供不实证明、擅自更改结论。④严密组织走访调查,严禁单独走访或约见应征青年及家长,不得让应征青年或家长到征接兵人员办公地点、住所等指定地点见面以代替走访调查,严禁让应征青年家庭提供交通工具、安排食宿、购买物品、安排游览和娱乐性活动等,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应征青年家庭索要费用。⑤加大学历审核力度,严禁未经审核随意认定应征青年学历。
七、严格组织审批定兵。①坚持征兵办公室集体定兵,严禁未经集体研究私自定兵,搞个人、少数人说了算。②坚持系统定兵,定兵中必须使用《审批定兵辅助决策信息系统》,为实施集体定兵提供参考。③严禁批准不合格青年入伍。④按照规定时间及时组织审批定兵,严禁拖延定兵搞“钓鱼工程”。
八、严格公开公示落实。①各级兵役机关要公开政策咨询电话,及时解答群众咨询。②确定预征对象、体格检查、政治考核、预定兵和定兵结果,要按照规定时限录入征兵系统。③各项结果能够当场告知应征青年的要现场告知并由本人确认,不能当场告知的要在结果明确后尽快通知应征青年,并做好解释解读。④上站青年名单、预定兵名单、定兵名单和征兵工作人员信息要在县级征兵办和乡镇、街道、社区张榜公布,定兵名单公布时间不少于5天,严禁在公开公示的内容、方式、时间上打折扣、搞变通,变相规避监督。
九、严格新兵交接起运。①不得越级越权交接,利用非正常渠道将新兵送到部队。②不得在新兵交接过程中私自换兵,改变新兵入伍去向。③不得私自将交接手续交予新兵本人。
十、严格监督检查巡查。①各级兵役机关和纪检部门要公开廉洁征兵监督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处理群众举报。②新兵交接前,县级征兵办及体检指导小组对体检合格兵员要进行全面观察、重点抽查,抽查人数不少于征兵任务数的1/3,发现不合格人数比较多的,应当全部进行复查。③省、市有关部门在征接兵期间要组织开展专项巡查,检查督查廉洁征接兵工作;县(市、区)兵役机关要在新兵起运前和征兵结束后,分别在应征青年及其家庭当中组织廉洁征接兵倒查,及时发现解决不廉洁苗头和问题。
十一、严格退兵业务办理。①严格按规定程序、时限办理退兵,严禁兵役机关与部队换兵。②各级兵役机关要认真受理退兵,严禁推诿扯皮。③落实退兵倒查,凡是出现身体原因或政治原因退兵的,一律倒查相关责任人,倒查是否存在不廉洁问题。
十二、严格廉政责任追究。①征接兵工作人员要逐人签订廉洁征接兵承诺书,发生不廉洁问题的,及时予以严肃处理。②对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违规插手干预征接兵工作的,一经查实,严肃进行处理,对因违规插手干预造成责任退兵的,从严从重处理。③对发生征兵不廉洁问题的单位,省军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山东省廉洁征兵“36个严禁”
一、严格工作人员管理
1.严禁政治素质不过硬、业务水平不过标、工作作风不扎实的人员参与征兵工作。
2.严禁征兵工作人员未经教育、培训、考核直接参加征兵工作。
3.严禁征兵工作人员随意发表对征兵工作不负责任的言论。
二、严格任务指标管控
4.严禁擅自截留、挪用和私分征集名额,征集任务必须一次性分配到位。
5.严禁随意调整征集任务,确需调整的,必须由上一级军事机关同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并下达正式通知。
6.严禁违规将批准书交由个人使用。
三、严格征集标准程序
7.严禁随意放宽或增加征集条件、降低或抬高征集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或阻挠合格青年顺利入伍。
8.严禁安排基层初审初检不合格青年上站体检。
9.严禁体检医生擅自更改体检结果。
10.严禁未经集体研究安排单独复检。
11.严禁不按规定使用体检系统,管理员账号须专人专用。
12.严禁帮助应征青年编造虚假信息、提供不实证明,或随意增加政治考核证明材料。
13.严禁单独走访或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
14.严禁将政治考核表格交由应征青年或家长办理。
15.严禁未经审核随意认定应征青年学历。
16.严禁体检、政考下模糊结论,或不及时作出结论。
四、严格公开公示落实
17.严禁在公开公示征兵政策规定、征集工作程序、征集条件标准、审批定兵办法、咨询举报渠道和预定兵人员信息等内容上打折扣、搞变通,暗箱操作、规避监督。
18.严禁不按规定时限(各环节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或通过非工作渠道向应征青年告知体检、政考结论和役前教育、审批定兵结果。
19.严禁不按规定时限将预征、体检、政考、预定兵结果录入全国征兵网。
20.严禁懒政怠政、推诿拖延,不按规定及时受理处置政策咨询和信访举报,各级咨询和举报电话要专人接听、全时畅通。
21.严禁对外公示预定兵人员身份证号码、定兵去向、特殊兵员征集等涉及个人和军队的敏感信息。
五、严格审批定兵要求
22.严禁批准不合格青年入伍。
23.严禁不接规定时间定兵、拖延定兵搞“钓鱼工程”。
24.严禁未经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私自定兵,定兵时须使用《审批定兵辅助决策信息系统》,定兵会议要全程录像、留存备查存。
25.严禁在“双合格”高学历毕业生批准入伍前,批准非优先征集对象范围内的低学历青年入伍。
26.严禁定兵后随意调换人员和入伍方向,确需调换的,必须集体研究、报上一级兵役机关备案。
六、严格廉政纪律规定
27.严禁以任何名义向应征青年和家长收取费用。
28.严禁借征兵之机索要、收受应征青年和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29.严禁接受应征青年和家长或请托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或者要求提供交通食宿保障。
30.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征兵事务,为不合格青年入伍说情或向征接兵人员施加压力。
31.严禁瞒报、缓报、漏报征兵违纪违法问题和线索,必须刚性落实廉洁征兵“霉报告”制度。
32.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签订不退兵协议。
33.严禁兵役机关与部队换兵。
34.严禁私自退兵或不按规定程序、时限办理退兵。
35.严禁利用征兵宣传搭载商业广告、进行商业谋利。
36.严禁以通过体检、提升学历为名,向应征青年和家长指定、推荐或暗示营利性医疗、教育机构。
青州市廉洁征兵监督员 | |||
序号 | 姓名 | 聘请单位 | 监督电话 |
1 | 姜东 | 青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 13465661999 |
2 | 赵波 | 青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 15169692323 |
3 | 李卫健 | 青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 15169444888 |
4 | 郭保强 | 青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 18253677707 |
5 | 杨万永 | 青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 13780819102 |
6 | 王海 | 王府街道武装部 | 3701011 |
7 | 崔杰 | 王府街道武装部 | 3701011 |
8 | 张来敬 | 王府街道武装部 | 3701011 |
9 | 徐建东 | 益都街道武装部 | 13869695287 |
10 | 王淑云 | 益都街道武装部 | 13854472111 |
11 | 王鹏 | 益都街道武装部 | 3821011 |
12 | 李文强 | 云门山街道武装部 | 13864698598 |
13 | 丁 鑫 | 云门山街道武装部 | 15253687333 |
14 | 王学亮 | 云门山街道武装部 | 15615769920 |
15 | 赵明䘵 | 黄楼街道武装部 | 3831011 |
16 | 黄文新 | 黄楼街道武装部 | 3831011 |
17 | 徐小妹 | 黄楼街道武装部 | 3831011 |
18 | 孔繁超 | 黄楼街道武装部 | 3731011 |
19 | 张学林 | 弥河镇武装部 | 3800786 |
20 | 刘刚 | 弥河镇武装部 | 3800786 |
21 | 杨伟光 | 弥河镇武装部 | 3800786 |
22 | 赵郁薇 | 王坟镇武装部 | 13583669975 |
23 | 张成领 | 王坟镇武装部 | 13869657925 |
24 | 刘珂涵 | 王坟镇武装部 | 18263685821 |
25 | 吕照凯 | 庙子镇武装部 | 13562652422 |
26 | 聂凯捷 | 庙子镇武装部 | 13864715178 |
27 | 陈正玉 | 庙子镇武装部 | 15169649798 |
28 | 冯金山 | 邵庄镇武装部 | 3851697 |
29 | 张文博 | 邵庄镇武装部 | 3851697 |
30 | 李明家 | 邵庄镇武装部 | 3851697 |
31 | 贾明征 | 邵庄镇武装部 | 3851697 |
32 | 王寿军 | 高柳镇武装部 | 3591011 |
33 | 刘倩云 | 高柳镇武装部 | 3591011 |
34 | 孙建永 | 高柳镇武装部 | 3591011 |
35 | 刘炳义 | 何官镇武装部 | 13573620725 |
36 | 袁寒 | 何官镇武装部 | 15684350321 |
37 | 张亮 | 何官镇武装部 | 13455682330 |
38 | 李家宇 | 东夏镇武装部 | 3511025 |
39 | 刘慧 | 东夏镇武装部 | 3511025 |
40 | 刘胜 | 东夏镇武装部 | 3511025 |
41 | 赵丽华 | 谭坊镇武装部 | 13406635728 |
42 | 王建志 | 谭坊镇武装部 | 15621644041 |
43 | 郝瑞财 | 谭坊镇武装部 | 17862072356 |
44 | 杨怀军 | 经济开发区武装部 | 3521035 |
45 | 钟国栋 | 经济开发区武装部 | 3521035 |
46 | 毕於明 | 经济开发区武装部 | 35210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