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事故经过及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经过
经查,乐迈耀能自2024年6月20日开始停业装修,工期至8月初完工。因地下室信号不好,8月11日店长赵某某联系王某某对现存监控、门禁电插锁等点位进行更换维修,8月13日6时许王某某与其妻子秦某某到达万源店,10时许进入健身房进行维修作业。
根据秦某某笔录显示:8月13日14时50分许,王某某未穿戴任何个人防护用品在游泳池出入口登踏救生员座椅,对游泳池上方吊顶内线路进行维修更换弱电监控作业时不慎触电坠落,14时53分秦某某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后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的原因和性质
事故调查组经过现场勘查,依法调取相关物证、书证资料,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工人王某某违章作业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经查,乐迈耀能将事发维修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电力作业资格的王某某(个人)、且在未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安全状态下进行监控设备更换和弱电维修作业活动。
(二)间接原因
1.乐迈耀能作为丰台区东高地街道万源西里甲42栋地下一层B015室维修作业的发包单位,将更换监控和维修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个人,未尽到本单位主体管理责任。
2.安某某作为乐迈耀能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好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造成现场从业人员忽视安全、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作业。
(三)事故的性质
鉴于上述原因分析,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END
点个“在看”,给小编 “加鸡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