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黄奇帆12月在”读懂中国“上的演讲报告

财富   2024-12-20 11:02   河北  
本文转载自:社会学随笔

图片由Pexels提供


2024年“读懂中国”国际会议于12月2日至4日成功举办,会议聚焦“将改革进行到底——中国式现代化于世界发展新机遇”主题展开讨论。重庆市原市长、中国国家创新与发展战略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黄奇帆出席会议并发表演讲。本文附上演讲原文,并用红色标注学习后的注解。

近半年以来,与地方政府部门深入接触,深感不知道政府要做什么,就不知道研究要做什么,只有把握政府主导下的乡村发展方向,才能针对性地以现实问题展开为脉络,研究更有意义的问题,否则就会陷入传统的研究思维和范式,绕来绕去还是那些问题,只不过是用不同的案例证明曾经的问题。当下现实的问题太多,针对问题的具体举措也很多,詹姆斯·斯科特发问“那些国家主导的大型规划项目为何经常遭遇失败?”,现实很多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改革试点也困难重重,值得研究。为此我们必须知道改革的方向是什么。之前也不太爱看政府文件,将来深入后或许会继续做文件解读,黄奇帆的主旨演讲好解读在他是对文件的解读,比较容易理解,我学习注释是再解读。


很高兴参加“读懂中国”国际会议。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系统擘画了今后五年深化改革的方向、路径和举措。我个人理解,这份文件是划时代的,要载入史册的。下面我就《决定》提出的推进城乡融合的有关内容谈一点自己的理解和看法。

《决定》指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原先只有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可见这两个过程离不开工业化,工业化才能吸纳更多的进城农村人口以及乡村本地发展),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规划、建设、治理三个词出现很有系统思维,城乡发展都需要做提前规划,因为将来的发展必然要求资源使用——尤其是土地资源,更加集约,避免之前随意城市扩张,尤其当下走向多规合一;治理在建设之后凸显对建设后的长期结果进行干预,不能建完之后就转向另一方向的建设),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城乡发展的目标,但如何形成相对于城市的乡村,并且城乡向度不能仅理解为一个维度,城乡向度中应该还内含着东西差距)。这一要求将极大释放新一轮发展红利、改革红利,从而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奠定基础。

大家知道,由于中国经济地理分布上独特的“胡焕庸线”现象,导致了这条线的右边人多地少,36% 的国土面积上生活着 94% 的人口(将来随着区域分化,数字可能还会增加)。全国现有 2.3 亿户农户,户均经营规模 7.8 亩,经营耕地 10 亩以下的农户有 2.1 亿户,小农经济特征明显,小农户对粮食供应的占比高达 80%。(胡焕庸线右边的区域聚集着大量人口,农业条件最优,也是最便于城市化的区域,三者之间的矛盾突出。)而同为人多地少的日本虽然人均耕地只有 0.7 亩,但农户平均规模为 22.5 亩(已经完成传统小农的退出,农业经营主体做出新的调整);美国地广人稀,约有 220 万个农场,每个农场平均面积约 2550 亩;加拿大拥有 24 万个家庭农场,每个农场平均规模超过 4000 亩,而且规模两万亩以上的农场也并不少见。(美加的殖民地农业,不需要考虑传统小农的转变)这些国家由于耕地规模相对集中,更加容易推广农业科技,农业劳动生产率也更容易提升。而中国由于户均规模上不去,规模经济难以体现,粮食生产成本居高不下,丰产不丰收的问题较为突出。(抛开小农户存在价值不谈,大量耕地分散在小农户手里,很多规模效益体现不出来,小农户从事农业生产固然有精细化的优势,产量要比规模经营主体更高,但其收益率却低,甚至是负收益。技术已经实现农业的大规模化经营,当下之所以不能推美加这种规模经营,还在于土地承载着太多的农民,不能也没有使其强制退出的条件,只能缓慢过渡)这也是我国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面临的最大制约。

对此,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为城乡融合发展进行了系统部署。《决定》提出,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哪个地方创造了财富,自然需要让这个地方为其提供社会公共服务,之前农民工的很大问题是在城市中创造财富,但是自己和家庭享有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仍由户口所在地提供。只有把服务提供到位,才能破除城市中流入者与本地人的身份差异)当前,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66% 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48% 之间还有 18 个点的差距,约有 2.5 亿人(这里的2.5亿人就是没能在工作地城市落户的人,这既要解决放弃户口所在地的权利,尤其是农村土地,也要完善工作地的公共服务)。落实上述政策,到 2030 年,把这 2.5 亿人全部落户到城镇(就6年时间了,落户的政策程序容易,但落户后给工作地带来的成本需要解决),并在此基础上持续努力,实现到 2035 年、2040 年时户籍城镇化率提高到 75%,将会有几个实实在在的红利:

一是随着农村人口大幅减少,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就具备了条件,乡村振兴也有了产业基础。按照上述目标,到 2035 年、2040 年时,现有 2.3 亿户农民减少到 7000 万户左右(具有农民身份的人的数量需要继续降低)。那么在农村推进适度规模经营的条件就成熟了。那个时候户均土地将可以由现在的 7.8 亩地左右扩大到 30 亩左右,将可以为农业大型机械的应用、农业科技的推广创造更好的条件,有效规避农民老龄化、农村空心化、农田撂荒化带来的风险(农民老龄化意味着在未来继续种地的小农人数会继续减少,农村空心化则是农业收益不乐观导致的未来潜在种植农户流失,农田撂荒是农业收益不乐观导致的农民弃农。农民老龄化和农村空心化导致的从事农业的人员减少并不一定是坏事,但要保证村庄区域范围内有继续承接农业种植的主体,农田撂荒的问题多是发生在南方丘陵地区,土地碎片化使其难以进行规模经营,因此户均种植土地面积的提高需要与土地整治行动结合起来,破除原先以村落和个体为单位进行均分的土地分布格局)。那个时候,户均来自务农的收入将可以由现在的 2 万元左右提高到 10 万元,基本与双职工的农民工家庭进城打工的收入相当。(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这必然要求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形成,经营主体可以是多样的,不一定非得是家庭为组织纽带的农场)这将是一个重大进步,城乡收入差距会进一步缩小,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就能更加坚实。

二是将为新型城镇化创造新的需求,培育新的动能,进而推动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目前,我国已经进入到了人口老龄化、少子化的阶段,部分城市人口在减少,不利于经济保持持续稳定增长(人口老龄化和城市人口减少带来财政负担重,消费能力不足,少子化影响后续经济活动)。按照三中全会部署,如果在未来 10 年内持续推动近 4 亿人进入城镇落户,不仅可以有效增加城镇劳动力供给,消化相对过剩的房地产库存(已经过剩了,不能看着有人继续买房还继续增加房子的供给),摊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成本(城市让有限空间中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集中,提供给更多的人),还将会推动形成一批新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因此新型城镇化必须与新型工业化结合,以前没提新型工业化的时候,新型城镇化与乡村全面振兴的结合仅在人口流动上考虑,但大量人口涌入城市固然解决劳动力供给问题,还要有配套的工作机会,大量的劳动力供给还是想借助人口红利?)事实上,中国式现代化固然需要农业的现代化,但从根本上还是要靠以城带乡,靠一批超大城市、特大城市以及超大特大城市带动下的城市群都市圈的有力带动(未来城市才应该是关注点,经济发展驱动下的城乡格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乡村还是少数人的选择,不能一些学者过分强调乡村价值就拒绝大城市化过程)。要靠这些超级大齿轮带动各类中小齿轮运动,中国经济的这个超级大机器才能越转越稳、越转越好(需要形成合理的城乡体系和利益分配结构)

三是几千年来,中国农业人口占多数、农业文明占主导的现象将成为历史,再过二三十年,城市文明将完全占据主导地位。(城市,文明的风向标,潜在的城市中心主义)按照三中全会的部署,如果能够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升到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大体一样的水平,不仅“农民工”这一历史现象实现了根本的消除,还意味着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将出现质的变化,即由过去由农村人口占多数的农业国真正转为城镇人口占多数的工业国,城市文明、市民社会在中国将正式进入发育定型、日益成熟的新阶段。(可能很多政治问题的争论还在于我们的社会基础不行,短时间地套用西方理念就会出现脱节,只能靠慢慢的社会变迁,在实践中探索并推动一些目标实现,很多事情,尤其是观念的事情,不可速成)中国长期以来以农耕文明为底色的社会文化将逐步被城市文明、市民社会所塑造、改变、颠覆甚至替代,由此带来的原有的农耕文明下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消费和健康观念以及意识形态认同等都将进一步发生重大变化。(仓廪足而知荣辱,但是剧烈变动的社会形态以及个体的去组织化是否继续导致大众的无所适从,意识形态的认同不一定随着经济变化必然走向整合,相反未来可能是观念之争。)

要实现上述发展红利,还需要一系列政策举措、一系列改革举措。对此,三中全会也做了具体部署。

一是要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决定》提出,把握人口流动客观规律(人口流动是一个客观规律!),推动相关公共服务随人走,促进城乡、区域人口合理集聚、有序流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固然会给流入地城镇带来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支出的压力,增加社会保障支出,但也蕴含着巨大的增量红利。目前,全国村庄用地在城乡建设用地中的占比超六成,但只承载了全国三成多的人口。(因为宅基地之前是作为集体福利给农民无偿使用,现在农村人口进城对城市建设用地提出更多需求,而其原本占有的宅基地这样的农村建设用地又没有退出,使得农村用地出现浪费,而城市则通过建高来承载更多人口。土地还是重要的,粮食要土地,人的生活居住要土地,城市需要新增建设用地就得占用耕地,农村宅基地不退出耕地就不能补充,这样耕地红线就保不住,粮食就怕出现危机。)如果我们加快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就可以激活这些存量土地蕴含的市场价值。这不仅有利于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也将有利于区域间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原先的农村用地通过征地的方式变为城市用地,之前财富被地方政府攫取,村庄和农民获得的收益较少,现在要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不需要通过国家征地程序,让集体和农民也能多拿一点)但目前这一改革仅停留在部分区域试点,在全国层面尚未全面推开。(黄奇帆在重庆做的“地票”)跨省区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的“交易”仍采用批量上报、部委审批的方式,定价非市场化、资金结算滞后现象十分突出(投资建厂不能拖,资本不会等人,上报、审批的流程太长),对相关利益主体特别是被征拆宅基地的农民利益保障不够,亟需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很微妙,需要平衡,现在要解决的是耕地指标交易市场化难题,将来市场化之后则要避免资本控制,农民利益受损,这是宅基地改革稳慎的原因)

二是要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决定》提出,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集体成员拥有的权利,村改居社区尤为明显,农民可以变市民,但社员身份保留,实际要重新定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安稳进城的人退出占用土地,将在集体中无偿获得的权益转化为具体财产,并且退出的土地也在充实集体),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农房的交易);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改变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建设用地必须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流程)。这些政策组合起来,就是要充分保障农民的财产权利,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农民在农村不仅有农业经营性收入,工作劳动的工资收入还应该有资产经营的财产性收入,收入多样化,对农民经济活动的理解也应该多样化,不能只盯着种地)。事实上,中国农民目前最大的问题是 97% 的年收入来自劳动收入(打工,因为种地不挣钱),几乎没有财产性收入。而城市居民拥有的住房、股票等资产上涨带来的财产性收入,可能占整体收入的 50% 以上。虽然农民每家每户都有一亩三分地,但这一亩三分地尚不能变成可以产生现金流的信用品,无法给农民带来财产性收入(这方面的改革都是很谨慎的,属于人民公社时期就形成的制度遗产,土地集体所有制要保证农民的成员权,土地是无偿给农民使用的,无偿的性质决定这是福利不能进行交易,农民大量进城后,这部分福利就“砸”在手里了)。而盘活农村“三块地”,实现土地资源依法有序流转,可以为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创造条件。加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逐步完善推广,农民和农村因“三块地”带来的财产性收入会逐步增加,城乡差距会得到较大改善。(三块地: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这三块地的改革都很慢,很难说现在有什么可推广的结果,都在试点,很多试点还被否定了,矛盾就在顶层的意识形态冲突,如何解决之前给农民的这块福利,不影响基本盘)

三是要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多年来,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农民储蓄被通过银行体系贷给城市工商业户,农业的经济剩余也被“剪刀差”流向了其他产业。(没钱办不成事,乡村发展一定要关注资金的流向,之前一直是农村的资金支持城市发展,因为缺少改革,银行贷款制度不承认农民从集体获得的成员权益,没钱办不成事,并且城乡结构又让农村没能留住经济剩余,农村缺资金怎么发展?现在就是要改变这种流向)这种单向的流动应该改变。要系统实现资本、技术、人才要素向乡村流动、在乡村兴业,需要农村有良好的治理体系和制度安排。对此,《决定》不仅明确承包地再延长三十年,还明确要求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农民合作(给个体的权益稳定,资本才愿意过来,但是三十年不变的政策需要平衡二轮承包前后成员的权益);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集体制这项制度遗产需要在新的乡村市场化背景下发挥作用)这些改革,都有利于资本、技术等要素下乡经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而资本、技术下乡带来的不仅仅是农业产出的增加,而是整个农业产业链的全面提升,未来农业就有望成长为“第六产业”。所谓第六产业,就是按“1+2+3”的思路,以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来赋能第一产业,形成从“田园”到“餐桌”的高水平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形成)事实上,经过多年的改革、创新和发展,我们已经具备了以现代工业和现代服务业来改造农业的物质技术条件。一些地方已将发展“一村一品”等特色农业与冷链物流、直播电商结合起来,探索出了根在农业农村、触角延至全国各地的成功模式,就是以工业的思维、互联网的思维在经营农业。(工业思维和互联网思维不是在抛弃农业的生态,相反固守传统农业的理念是一些人的偏执理念,不仅约束农业现代化,而且影响农业经营者的积极性,可以分出差异化的农产品供给选择)如果现在 8.9 万亿的农业 GDP 被改造后能产生 18 万亿的 GDP,那农民的收入也会翻一番。(同样的一件事,怎么能够创造更多的财富,要做控制成本最大化收益的高手)事实上,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物的需求正从“吃饱”向“吃好”再向“吃得更健康”转变,这种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正为中国农业的“新革命”创造越来越丰富的场景。(消费需求正在多样化、个性化,农业生产要回应这个过程)

总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一系列重大举措将深刻改变中国的面貌。我们对即将实现的中国式现代化充满信心。当然,这个美好愿景是干出来的。要按照《决定》要求,在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的过程中,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进展全面释放城乡融合的新红利,推动中国经济更高质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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