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文摘   2025-01-08 17:12   江苏  

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

寒假即将来临,为了切实减轻孩子们的校外培训负担,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平安、快乐而有意义的假期,更好地蓄力成长,特此提醒各位家长不盲从,不攀比,不跟风,擦亮慧眼,明智、理性、谨慎选择合法合规的校外培训机构或托管机构。


一、树立科学的教育观


家长要正确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孩子的成长,要遵循教育规律和成长规律,尊重个性差异和自身特质,过重的校外培训负担不利于孩子身心的健康成长,若确有需要参加校外非学科类培训,不要盲目跟风从众,要遵循“三个原则”:一是听取孩子意见,尊重孩子兴趣爱好的原则;二是多与孩子沟通,遵循孩子自愿参加的原则;三是遵循成长规律,不加重孩子心理和生理负担的原则。同时,也应清楚认识到,孩子的成长离不开家长的参与和陪伴,如非必要,请勿轻易选择校外托管服务。


二、谨慎选择所需机构


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前要做到“三个关注”:一是关注办学资质,合法的培训机构应同时持有主管部门的《办学许可审核意见书》和登记部门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关注教师资质,从事校外培训的教师必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资质能力证明;三是关注培训许可范围,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项目必须在审批、登记的许可范围之内。而在选择托管机构时,请务必查看其是否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书。同时,要仔细查看其消防设施、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等方面情况,有无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能够确保孩子在托管期间的安全。


三、自觉抵制违规培训


校外培训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家长要自觉抵制“三种行为”:一是任何以“教育科技、教育咨询、素质拓展”等名义开展的隐形变异类学科培训行为;二是未取得办学资质无证无照开展培训和取得办学资质但超范围开展的培训行为;三是在托管机构或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中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根据国家“双减”政策规定,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开展学科类培训。


四、规范缴纳相关费用


为防止校外培训机构出现“卷款跑路”“退费难”等问题,请家长在缴费时要把握好“三个节点”:一是与培训机构签订规范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2021年修订版);二是缴费时不要一次性缴纳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且不超过5000元;三是将培训预交费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汇入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并妥善保管缴费凭证,切勿缴纳现金或通过其他形式缴费,如机构未建立预收费监管账户,请家长不要报名缴费。而在选择托管机构时,请务必与机构签订正规的服务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内容、收费标准、退费政策等事项,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遇纠纷或问题,请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亲爱的家长,如果您的孩子在参加校外培训或在校外托管时遇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您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校外托管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维护您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外培训与托管环境。


监督电话:

科技类培训机构:0515-69688595

艺术类培训机构:0515-89290522

体育类培训机构:0515-82352692

学科类培训机构:0515-82352991

校外托管机构监管电话:0515-87754300

广告、收费监督电话:0515-12315


射阳县教育局
2025年1月8日










-射阳教育发布-

责编|江仁彬

审核韩 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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