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悬赏公告

民生   2025-01-10 19:47   江西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1)赣0704执1590号

为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钟某某与被执行人龚道桂、朱小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龚道桂、朱小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钟某某自愿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涉及案件:(2021)赣0704执1590号

执行依据文书: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赣07民终4185号民事判决书

未履行标的额:17.7万元本金及利息

被执行人: 

姓名:龚道桂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621211978******18

住址:赣州市赣县区白鹭乡永福路

姓名:朱小华

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3621211973******20

住址:赣州市赣县区梅林镇孝本路18号幸福家园A区1栋6单元*室

悬赏条件:

1.若通过举报人所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给予举报人一定金额的赏金。

2.若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并成功拘传,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举报人2000元赏金。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执行局举报电话:0797-4441130

联系人:韩警官

特此公告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一月七日


来源:赣州赣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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