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内乡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文摘   社会   2024-10-08 18:13   河南  



内乡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公告

为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内乡县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案件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和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姓名:  李小曼

身份证号: 4113271990****1522

住址: 河南省内乡县湍东镇龙园村前岗56号

执行案号:  (2024)豫1325执2156号

执行依据:2024)豫1325民初1993号民事判决

涉案标的:  35000元及逾期利息(以生效文书为准)











悬赏条件:

1、凡向本院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支付实际执行到位的5%作为悬赏金;

2、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行踪,能够配合法院查找并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支付人民币2000元作为悬赏金。

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得领取赏金。

悬赏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止。

悬赏理由: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质效,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建设,现根据申请执行人王丰科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此执行悬赏公告。

悬赏举报电话:    17637772161(王法官)    

                          17596775617(周警官)

举报地址: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地址:内乡县方山桥东200米路北内乡县人民法院二楼)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身份以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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