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为了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2003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第三次修订共158条,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纪律严明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显著标志和独特优势,也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历史经验。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成功之举。无论对党的整体、党的组织还是党员个人,党的纪律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1
坚定拥护“两个确立”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新征程上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
2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规范,用贯穿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引领纪律建设,为新征程上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3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充实完善关于全面落实“三新一高”要求,树立正确政绩观,反对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促进担当作为等纪律保障条款,不断增强全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注入不竭动力。
4
坚持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
突出问题为着力点
针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新官不理旧账”、增加基层负担、统计造假等突出问题,充实违纪情形、完善处分条款、回应群众关切、践行党的根本宗旨。
5
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
更加突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更加凸显党纪特色,进一步细化完善纪法衔接条款,真正用纪律和规矩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做到管在日常、管住大多数,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01
①实现纪法分开
党纪与国法内涵有别,既不能混同,也不能相互替代。党纪必须严于国法。
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分开,既是依规治党的内在要求和重要基础,也是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和重要保障。
②将党的纪律整合为六项纪律
③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的全面从严治党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纳入到《条例》当中
将党的十八大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的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
针对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问题,增加了权权交易、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等违纪条款。
突出群众纪律,新增了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等违纪条款,对破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
02
①“一个思想”
增写“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②“两个坚决维护”
增写“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领导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③“三个重点”
将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写入《条例》。
④“四个意识”“四种形态”
增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
⑤五处纪法衔接
对党纪与国法的衔接在第27至30条、第33条中作出详细规定,如增加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等。
⑥六个从严
对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党,破坏民族团结,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民生保障显失公平,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中央方针政策、破坏基层组织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失职等六种违纪行为从重或加重处分。
⑦“七个有之”
在《条例》中充实完善总书记反复强调警惕的“七个有之”问题的处分规定。
⑧八种典型违纪行为
对干扰巡视巡察工作,党员信仰宗教,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住房、车辆等,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宗族、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不重视家风、对家属失管失教等八种新型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
03
①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牢牢把握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属性和时代特征。
②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③引导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促进党员、干部敢于斗争、正确履职。
推动党员、干部在增进群众感情、维护群众利益上担当作为。
推动正确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
④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
注重从党的光荣传统中汲取纪律滋养,增写“坚守初心使命”“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等内容。
针对“四风”潜滋暗长、隐形变异,完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要求。
⑤促进执纪执法贯通
完善纪法衔接条款
促进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
借鉴国家法律有关规定
1.
同时适用新旧条例
2
引用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处分以及合并处理、先处后移、违纪所得收缴等条款
3
跨越新修订条例施行日期的违纪行为
对2024年1月1日后发生的违纪行为的,一律适用新修订条例;对2024年1月1日前发生的违纪行为,遵循“从旧兼从轻”原则;对开始于2024年1月1日以前,继续或者连续到2024年1月1日以后的行为,应当适用新修订条例。
1
用贯穿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
引领纪律建设
新修订的《条例》总则部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严的基调,强化系统观念,集中体现了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新任务新要求。
①丰富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②坚持从严要求。
③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
⑤促进执纪执法贯通。
⑥完善纪法衔接条款。
2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着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紧紧围绕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增强党员组织观念、保障人才评价机制落实等方面,不断严明党的组织纪律。
①推动落实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保护党员、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②推动增强党员组织观念,促进不断强化党员意识。
③推动服务人才强国战略,促进保障人才评价机制落实。
3
严明党的廉洁纪律
守住拒腐防变防线
廉洁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为确保清正廉洁,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秉公用权,不用公权谋私利。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划定党员不可触碰的廉洁底线,引导广大党员拒腐蚀、永不沾,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
①旗帜鲜明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
②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严明纪律整饬作风。
③完善对党员、干部离岗离职后的从业规范,强化全周期管理。
④督促党员干部加强对亲属的教育和约束,带头廉洁治家。
4
严明党的群众纪律
践行党的根本宗旨
群众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立足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完善群众纪律有关规定,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始终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
①强化保障群众利益,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②聚焦社会救助,维护民生公平。
③惩治慢作为、假作为,切实提升为民服务质量。
5
严明党的工作纪律
促进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其本质要求是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紧紧围绕促进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完善工作纪律要求,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顺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①引导党员干部敢于斗争、勇于负责。
②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③促进党员干部履职尽责、规范用权。
④推动精准问责。
⑤加大对违规干预和插手行为的规制力度。
6
严明党的生活纪律
锤炼道德品行
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着眼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带头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生活纪律有关规定,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锤炼道德品行,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以更好发挥党员干部言行对全社会的示范效应。
①反对铺张浪费,弘扬勤俭美德。
②规范网络言行,带头维护公序良俗。
一、 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
将《条例》分为不同的章节,每天专注于学习一个章节,保持学习的连续性和系统性。
二、深入理解每一章节的含义
逐章逐条学习,确保对每一个条款都有准确的理解和把握。将学习的内容与实际工作中的情况相联系,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三、利用多种学习方法
个人自学:自己阅读《条例》文本并撰写学习笔记,独立思考和消化。
对照学习:学习《条例》的先后对照版本,理解《条例》的变化和发展趋势,准确把握党的纪律要求。
集中学习:通过组织学习小组、研讨会等形式,与他人一起讨论和学习,互相促进。
线上线下结合:利用网络资源,如在线课程、专题讲座等,增加学习的途径和深度。
四、注重学习效果的检测
巧用小测试:通过简单的测试来检验自己对学习内容的掌握程度。
五、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
学以致用:学习过程中要理论联系实际,要紧密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和职责范围,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分析在工作中可能遇到的纪律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工作有章法、动作不变形,切实将党纪学习教育激发的动力活力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实干实绩。
自我监督: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党章党规党纪为镜,对标找差距,及时纠偏。对于可能存在的违纪行为,主动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不隐瞒、不谎报。通过持续学习,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初心如磐。
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要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逐章逐条、联系实际、结合案例,让《条例》入脑入心,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行动,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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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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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收集 | 吴晓珊
排版 | 吴晓珊
初审 | 陈炜铭
复审 | 刘彦希
终审 | 吴红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