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日县委统战部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广场长廊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政务   2024-09-26 17:28   西藏  


根据县委统战部年初工作要求,加大定日县民族团结工作举措,提升我县民族大团结形象,县委统战部决定在特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广场长廊(定日县民族团结广场)建设。现进行采购询价,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标语内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广场长廊建设为“定日县民族团结广场”(规模84.7㎡,长度24.2m高度3m 宽度3.5m含设计、材料、安装)。

(二)服务项目。1.制作与安装。在指定位置进行制作和安装。2.后期维护。确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广场需求内容的完全性和完整性,进行必要的定期检查和维修(保修4年)。

(三)项目预算。294297.41元。

(四)合同履行期限及具体内容。按照实际签订合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不接受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投标方式及所需资料

(一)投标方式
1.线上投标。投标人于2024年10月9日将所需资料发送至定日县委统战电子邮箱(drxwtzb@.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2.现场投标。投标人于2024年9月27日—10月8日工作日前往日喀则市定日县委统战报送投标相关资料。

(二)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公司简介;

5.参加投标单位应提供近两年各类广告制作的相关业绩资料;

6.报价单一式两份,需加盖公章提供;投标资料包括以上但不限于上述所需资料。提供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进行装订。

四、投标截止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0日。

五、评审与公示

县委统战部将组织采购领导小组进行评审,并根据报价和服务质量等综合因素确定合作供应商。评审结果将在微信公众号“网信定日”进行公示。

六、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规定投标期限内,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性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3.本次采购报价需列项目清单、费用明细。

4.如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在10月10日前与定日县委统战部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定日县委统战部 

地址:定日县雪豹路

联系人:普布加拉

电话:13989029908

                     定日县政府采购领导小组                      
2024年9月26日


终 审:旺   庆

复 审:吴奇洵

初 审:   措

编 辑:嘎玛措姆



定日县融媒体中心

电话:0892-8926111

投稿邮箱:

drxrmt@drx.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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