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海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督察东方市情况反馈会召开,该督察组向东方市反馈督察情况,并移交典型案例责任追究问题情况表。
今年8月,2024年我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进驻工作启动。本批次共派出2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进驻东方市、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开展督察进驻工作。
东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本次督察工作,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11月11日,督察组交办的68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63件,正在整改5件,其中责令整改15家,刑事立案1宗,处罚1宗。
反馈会上,督察组客观肯定了东方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和成效,并指出东方市存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仍不够深入、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仍有差距、部分问题整改整治不到位、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仍待解决。
根据督察反馈要求,东方市委、市政府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夯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扎实推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到位,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督察组强调,东方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督察反馈后的4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东方市委、市政府处理。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周晓梦 杨晓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