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年度思南县“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集体”的通知
政务
2024-10-30 18:10
贵州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贵州少先队工作 推进“红领巾先锋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团县委、县教育局、县少工委决定联合开展2023年度思南县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集体推荐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队龄在3年以上的少先队员,年满6至14周岁的少先队员(2010年10月1日至2018年10月1日出生),年满14周岁的应当已向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2.原则上应当在近5年内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少工委、教育部门、少先队组织表彰,或者获得过“红领巾奖章”一星章。特别优秀、先进事迹在社会上产生良好影响的,获得荣誉要求可放宽。1.从事少先队工作累计2年以上的中小学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和各级少先队总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1年以上的校外辅导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现役义务兵1年以上)。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执行大队辅导员政治面貌要求可放宽。2.原则上应当在近5年内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共青团组织、教育部门、少先队组织表彰。特别优秀、先进事迹在社会上产生良好影响的,获得荣誉要求可放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参评全县优秀少先队辅导员:(1)是专职团干部的;(2)近5年内个人被党组织、团组织或者少工委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3)近5年内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公序良俗行为或其他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4)近5年内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者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2.原则上应当在近5年内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共青团组织、教育部门、少先队组织表彰,或者获得过“红领巾奖章”集体一星章。特别优秀、先进事迹在社会上产生良好影响的,获得荣誉要求可放宽。3.大队、中队辅导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者共青团员。
主编:费 娴
审核:汪秋菊
编辑:钟荧柃